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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术比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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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O O 八 年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会 及 残 疾 人 奥 运 会 马 术 比 赛 资 料

参 赛 队 伍 检 查 清 单

1.

出 口 前 检 疫 之 前

1.1. 确 保 出 口 前 检 疫 马 濢 已 获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批 准 。
   
1.2.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申 请 特 别 许 可 证 , 以 进 口 二 O O 八 年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会 及 残 疾 人 奥 运 会 马 术 比 赛 参 赛 马 匹 。 ( 二 O O 八 年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会 及 残 疾 人 奥 运 会 马 术 比 赛 指 定 运 送 代 理 人 能 为 所 有 参 赛 队 伍 作 出 安 排 。 )
   
1.3. 如 参 赛 马 匹 的 饲 料 或 铺 垫 物 含 有 植 物 成 分 , 例 如 干 草 , 而 有 关 植 物 成 分 并 非 供 动 物 食 用 的 颖 果 及 种 子 , 或 并 非 来 自 中 国 内 地 , 则 须 向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申 请 植 物 进 口 证 , 以 进 口 源 自 植 物 的 饲 料 及 铺 垫 物 。 ( 二 O O 八 年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会 及 残 疾 人 奥 运 会 马 术 比 赛 指 定 运 送 代 理 人 能 为 所 有 参 赛 队 伍 作 出 安 排 。 )
   
1.4. 如 参 赛 马 匹 的 饲 料 及 铺 垫 物 含 有 植 物 成 分 , 例 如 干 草 , 而 有 关 植 物 成 分 并 非 供 动 物 食 用 的 颖 果 及 种 子 , 或 并 非 来 自 中 国 内 地 , 则 须 向 输 出 国 家 的 植 物 保 护 当 局 申 请 植 物 检 疫 证 明 书 。
   
1.5. 马 术 参 赛 队 伍 的 兽 医 须 向 香 港 兽 医 管 理 局 申 请 批 准 , 让 其 可 在 香 港 二 O O 八 年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会 及 残 疾 人 奥 运 会 马 术 比 赛 期 间 治 疗 其 认 可 参 赛 马 匹 。
   
1.6. 获 香 港 兽 医 管 理 局 批 准 执 业 的 参 赛 队 伍 兽 医 , 须 透 过 马 术 公 司 向 香 港 徖 生 署 申 请 进 口 兽 医 药 物 到 香 港, 以 治 疗 其 获 准 参 赛 马 匹 。
   
1.7. 如 有 需 要 , 可 向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申 请 特 别 许 可 证 , 以 进 口 伤 残 人 士 辅 助 犬 。
   
2.

出 口 前 检 疫 期 间

2.1.

妥 为 照 顾 在 出 口 前 检 疫 马 濢 停 留 的 参 赛 马 匹 。

 
a. 每 日 检 查 各 参 赛 马 匹 的 身 体 状 况 , 并 记 录 在 案 。
b. 每 日 替 各 参 赛 马 匹 量 度 体 嵿 ( 肛 探 嵿 度 ) 两 次 ( 早 上 及 下 午 ) , 并 记 录 在 案 。
c. 如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 须 向 负 责 监 管 出 口 前 检 疫 马 濢官 方 兽 医 或 二 O O 八 年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会 及 残 疾 人 奥 运 会 马 术 比 赛 指 定 运 送 代 理 人 报 告 。
d.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可 审 核 有 关 参 赛 马 匹 的 健 康 纪 录 。
   
2.2.

参 赛 马 匹 在 起 程 前 往 香 港 之 前 , 须 在 出 口 前 检 疫 马 濢 停 留 七 天 。 当 最 后 一 匹 参 赛 马 匹 进 入 该 马 濢 之 后 , 七 天 之 期 才 开 始 计 算 。

 
a. 未 经 负 责 监 管 出 口 前 检 疫 马 濢官 方 兽 医 批 准 , 参 赛 马 匹 不 得 离 开 出 口 前 检 疫 处 所 。
b. 参 赛 马 匹 在 出 口 前 检 疫 期 间 , 不 得 接 触 与 其 健 康 状 况 有 别 的 马 匹 。
c. 当 七 天 出 口 前 检 疫 之 期 开 始 后 , 其 他 参 赛 马 匹 若 进 入 出 口 前 检 疫 马 濢 , 进 行 另 一 出 口 前 检 疫 , 它 们 必 须 与 已 经 进 行 出 口 前 检 疫 参 赛 马 匹 有 最 少 一 百 公 尺 隔 离 , 并 须 要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的 批 准 。 各 群 参 赛 马 匹 在 各 出 口 前 检 疫 期 间 , 亦 不 得 有 任 何 接 触 。
   
2.3.

徖 生 标 准

 
a. 维 持 出 口 前 检 疫 处 所 有 良 好 的 徖 生 标 准 , 包 括 马 濢 、 练 习 场 及 围 场 。
b. 确 保 各 人 有 良 好 的 个 人 徖 生 习 惯 , 包 括 照 料 参 赛 马 匹 前 须 洗 手 及 将 手 消 毒 , 以 及 穿  只 于 出 口 前 检 疫 处 所 内 使 用 的 清 洁 的 外 衣 和 鞋 履 。
c. 使 用 只 供 在 出 口 前 检 疫 马 濢 内 使 用 的 设 备 。
   
2.4.

额 外 责 任

 
a. 凡 进 入 出 口 前 检 疫 马 濢 , 每 次 均 须 记 录 在 案 。
b. 容 许 负 责 监 管 出 口 前 检 疫 马 濢官 方 兽 医 , 对 在 该 马 濢 停 留 出 现 传 染 病 征 状 的 参 赛 马 匹 进 行 必 需 的 测 试 , 包 括 收 集 血 液 样 本 。
c. 要 求 负 责 监 管 出 口 前 检 疫 马 濢官 方 兽 医 , 在 参 赛 马 匹 起 程 前 往 香 港 的 24 小 时 内 替 马 匹 检 查 , 并 填 妥 二 O O 八 年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会 / 残 疾 人 奥 运 会 马 术 比 赛 进 口 香 港 马 匹 资 料 文 件 ( 只 供 英 文 版 ) 。
d. 在 至 少 两 天 前 , 把 航 班 时 间 表 通 知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e. 如 植 物 进 口 证 显 示 须 经 当 局 检 验 参 赛 马 匹 的 饲 料 及 铺 垫 物 , 则 须 与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联 络 。
   
2.5. 许 可 证 持 有 人 / 出 口 当 事 人 / 运 送 代 理 人 / 马 僮 在 起 程 前 确 保 已 带 备 一 切 有 关 文 件 , 包 括 香 港 二 O O 八 年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会 / 残 疾 人 奥 运 会 马 术 比 赛 进 口 马 匹 资 料 文 件 、 特 别 许 可 证 、 植 物 进 口 证 及 / 或 植 物 检 疫 证 明 书 。
   
3.

运 送 途 中

3.1.

参 赛 马 匹 的 情 况

 
a. 检 查 参 赛 马 匹 以 确 保 其 健 康 及 福 利 情 况 良 好 。
b. 如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 须 立 即 通 知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3.2.

文 件

  许 可 证 持 有 人 / 出 口 当 事 人 / 运 送 代 理 人 / 马 僮 带 备 一 切 有 关 文 件 , 包 括 香 港 二 O O 八 年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会 / 残 疾 人 奥 运 会 马 术 比 赛 进 口 马 匹 资 料 文 件 、 特 别 许 可 证 、 植 物 进 口 证 及 / 或 植 物 检 疫 证 明 书 。
   
4.

抵 达 香 港 国 际 机 场

4.1.

卸 下 参 赛 马 匹

 
a. 协 助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检 疫 人 员 把 参 赛 马 匹 从 飞 机 卸 下 , 然 后 移 进 运 马 长 车 。
b. 向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检 疫 人 员 提 交 有 关 文 件 , 包 括 香 港 二 O O 八 年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会 / 残 疾 人 奥 运 会 马 术 比 赛 进 口 马 匹 资 料 文 件 及 特 别 许 可 证 。
   
4.2.

卸 下 参 赛 马 匹 的 饲 料 及 铺 垫 物

  向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检 疫 人 员 提 交 植 物 进 口 证 及 植 物 检 疫 证 明 书 。
   
5.

运 往 抵 达 后 隔 离 处 所

5.1. 检 查 参 赛 马 匹 , 确 保 其 安 全 舒 适 。
   
5.2. 确 保 参 赛 马 匹 的 饲 料 及 铺 垫 物 并 无 从 运 输 工 具 上 跌 漏 出 来 。
   
6.

抵 达 后 隔 离 期 间

6.1.

安 顿 参 赛 马 匹

 
a. 带 领 参 赛 马 匹 前 往 个 别 的 指 定 马 濢
b. 检 查 参 赛 马 匹 的 状 况 , 如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 须 立 即 通 知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6.2.

参 赛 马 匹 的 饲 料 及 铺 垫 物

 
a. 妥 为 贮 存 参 赛 马 匹 的 饲 料 及 铺 垫 物 。
b. 在 饲 料 及 铺 垫 物 的 包 装 上 贴 上 使 用 者 联 络 资 料 的 标 签 。
c. 确 保 需 要 检 验 的 参 赛 马 匹 饲 料 及 铺 垫 物 在 检 验 之 前 不 可 分 配 或 使 用 。
   
6.3.

检 查

 
a. 协 助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检 疫 人 员 检 查 参 赛 马 匹 。
b. 协 助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检 疫 人 员 检 查 有 关 文 件 , 包 括 香 港 二 O O 八 年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会 / 残 疾 人 奥 运 会 马 术 比 赛 进 口 马 匹 资 料 文 件 及 特 别 许 可 证 。
c. 协 助 负 责 比 赛 项 目 的 兽 医 / 队 兽 医 及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检 疫 人 员 在 参 赛 马 匹 抵 达 的 24 小 时 内 , 从 每 匹 参 赛 马 匹 收 集 两 个 各 10 毫 升 的 血 液 样 本 。 ( 此 措 施 旨 在 提 供 参 赛 马 匹 抵 达 香 港 时 健 康 情 况 的 证 明 。 血 液 测 试 结 果 亦 可 能 在 有 需 要 时 方 便 参 赛 马 匹 再 出 口 返 回 原 居 地 。 )
d. 协 助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检 疫 人 员 检 验 参 赛 马 匹 的 饲 料 及 铺 垫 物 。
   
6.4.

妥 为 照 顾 在 抵 达 后 隔 离 马 濢 停 留 的 参 赛 马 匹 。

 
a. 每 日 检 查 各 参 赛 马 匹 的 身 体 状 况 , 并 记 录 在 案 。
b. 每 日 替 各 参 赛 马 匹 量 度 体 嵿 ( 肛 探 嵿 度 ) 两 次 ( 早 上 及 下 午 ) , 并 记 录 在 案 。
c. 如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 须 立 即 向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报 告 。
d.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可 审 核 有 关 参 赛 马 匹 的 健 康 纪 录 。
   
6.5.

参 赛 马 匹 须 在 抵 达 后 隔 离 十 天 。 当 最 后 一 匹 参 赛 马 匹 进 入 抵 达 后 隔 离 处 所 之 后 , 十 天 之 期 才 开 始 计 算 。

 
a. 未 经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批 准 , 参 赛 马 匹 不 得 离 开 抵 达 后 隔 离 处 所 。
b. 参 赛 马 匹 在 抵 达 后 隔 离 期 间 , 不 得 接 触 在 隔 离 处 所 以 外 的 马 匹 。
   
6.6.

徖 生 标 准

 
a. 维 持 抵 达 后 隔 离 处 所 有 良 好 的 徖 生 标 准 , 包 括 马 濢 及 操 场 。
b. 确 保 各 人 有 良 好 的 个 人 徖 生 习 惯 , 包 括 照 料 参 赛 马 匹 前 须 洗 手 及 将 手 消 毒 , 以 及 穿  只 于 抵 达 后 隔 离 处 所 内 使 用 的 清 洁 的 外 衣 和 鞋 履 。
c. 使 用 只 供 在 抵 达 后 隔 离 马 濢 内 使 用 的 设 备 。
   
6.7.

额 外 责 任

 
a. 凡 进 入 抵 达 后 隔 离 马 濢 , 每 次 均 须 记 录 在 案 。
b. 容 许 经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授 权 的 兽 医 , 对 在 抵 达 后 隔 离 马 濢 停 留 并 出 现 传 染 病 征 状 的 参 赛 马 匹 进 行 必 需 的 测 试 , 包 括 收 集 血 液 样 本 。
   
6.8.

训 练 、 运 动 及 比 赛

 
a. 可 根 据 事 先 制 定 的 时 间 表 让 参 赛 马 匹 在 指 定 地 点 进 行 训 练 及 运 动 。
b. 经 采 取 与 训 练 及 运 动 相 同 的 生 物 保 安 措 施 , 可 以 在 抵 达 后 隔 离 期 间 进 行 比 赛 。
   
6.9.

隔 离 期 满 准 予 离 开

 
a. 参 赛 马 匹 于 抵 达 后 隔 离 十 天 期 满 , 可 获 准 离 开 。
b. 隔 离 期 满 之 后 , 如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 须 立 即 向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报 告 。
7.

再 出 口 安 排 ( 参 赛 马 匹 、 马 匹 饲 料 及 铺 垫 物 、 兽 医 药 物 )

7.1.

离 境 前

 
a. 与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合 作 , 办 妥 符 合 进 口 国 规 定 的 手 续 , 包 括 申 领 动 物 健 康 证 明 书 植 物 检 疫 证 明 书
b. 与 二 O O 八 年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会 及 残 疾 人 奥 运 会 马 术 比 赛 指 定 运 送 代 理 人 覆 实 航 班 时 间 表 。
c. 在 至 少 两 个 工 作 天 前 , 把 离 境 时 间 表 通 知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d. 协 助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人 员 在 参 赛 马 匹 离 境 前 24 小 时 内 替 马 匹 检 查 , 并 填 妥 有 关 文 件 。
e. 有 关 再 出 口 和 处 置 兽 医 药 物 的 手 续 , 须 透 过 马 术 公 司 向 香 港 徖 生 署 申 请 办 理

   
7.2.

离 境

 
a. 检 查 参 赛 马 匹 , 确 保 其 在 运 马 长 车 运 往 香 港 国 际 机 场 的 途 中 安 全 舒 适 。
b. 确 保 把 参 赛 马 匹 输 入 目 的 国 家 所 需 的 有 关 文 件 , 与 马 匹 一 起 运 送 。
c. 协 助 把 参 赛 马 匹 运 进 香 港 国 际 机 场 的 空 运 马 箱 。
8.

再 出 口 安 排 ( 伤 残 人 士 辅 助 犬 )

8.1.

离 境 前

 
a. 香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合 作 , 办 妥 符 合 进 口 国 规 定 的 手 续 , 包 括 申 领 动 物 健 康 证 明 书 。
b. 与 运 送 代 理 人 安 排 航 班 时 间 表 及 按 照 航 空 指 引 处 理 相 关 事 项 。
   
8.2.

离 境

 
a. 确 保 把 狗 只 输 入 目 的 国 家 所 需 的 有 关 文 件 , 与 狗 只 一 起 运 送 。
b. 确 保 狗 只 在 航 运 中 安 全 舒 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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