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农自然护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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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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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 护 署 吁 请 旅 客 勿 非 法 携 带 兰 花 返 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 渔 护 署 ) 发 言 人 今 日 (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 提 醒 离 港 旅 游 人 士 , 返 港 时 切 勿 携 带 无 许 可 证 的 兰 花 。 该 署 发 言 人 说 , 经 常 发 现 从 中 国 内 地 回 港 的 市 民 在 没 有 许 可 证 下 带 回 兰 花 , 此 情 况 在 农 历 新 年 期 间 尤 为 常 见 。 他 说 : 「 去 年 农 历 新 年 期 间 在 关 口 被 检 获 兰 花 的 个 案 共 有 64 宗 , 超 过 去 年 全 年 检 获 兰 花 个 案 的 半 数 。 」 由 于 兰 花 遭 过 度 采 摘 正 面 临 绝 种 的 威 胁 , 其 进 出 口 现 已 受 国 际 公 约 规 管 。 发 言 人 说 : 「 根 据 《 动 植 物 ( 濒 危 物 种 保 护 ) 条 例 》 , 部 份 野 生 兰 花 如 拖 鞋 兰 等 乃 高 度 濒 危 植 物 , 其 买 卖 活 动 是 受 禁 制 的 。 」 「 至 于 进 口 、 出 口 或 管 有 其 他 野 生 兰 花 , 包 括 其 部 分 和 衍 生 物 , 必 须 事 先 向 渔 护 署 申 领 许 可 证 。 」 「 进 出 口 人 工 培 植 的 兰 花 , 包 括 其 部 分 及 衍 生 物 , 也 须 事 先 取 得 出 口 地 签 发 的 出 口 许 可 证 。 」 发 言 人 强 调 , 如 任 何 人 违 反 上 述 条 例 规 定 , 一 经 定 罪 , 最 高 可 被 判 罚 款 五 百 万 元 及 监 禁 两 年 , 而 有 关 物 品 亦 会 被 没 收 。 为 了 提 醒 旅 客 进 口 兰 花 的 管 制 , 渔 护 署 已 在 各 进 口 管 制 站 张 贴 海 报 。 市 民 可 致 电 政 府 热 线 1823 查 询 , 亦 可 浏 览 相 关 网 页 http://www.cites.org.h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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