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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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例 管 制 中 所 豁 免 的 基 因 改 造 生 物

于 2012 年 6 月 23 日 生 效 的《 基 因 改 造 生 物(管 制 释 出)(豁 免)公 告》 (公 告)豁 免 各 个 品 种 的 基 因 改 造 木 瓜 及 动 物 用 疫 苗 所 包 含 的 任 何 基 因 改 造 生 物(即 动 物 用 基 因 重 组 活 疫 苗 ), 使 它 们 不 受 条 例 第 5 条 的 规 限 ( 关 于 任 何 人 不 得 明 知 而 致 使 向 环 境 释 出 基 因 改 造 生 物,或 育 养 处 于 向 环 境 释 出 的 状 态 的 基 因 改 造 生 物 )。

 

公 告 亦 豁 免 两 个 商 品 品 种 的 基 因 改 造 木 瓜 ( 即 独 特 标 识 编 码 为 CUH-CP551-8 ( 也 称 为 55-1 ) 的 基 因 改 造 木 瓜 及 转 基 因 事 件 编 码 为 华 农 1 号 的 基 因 改 造 木 瓜 )及 动 物 用 基 因 重 组 活 疫 苗,使 它 们 不 受 条 例 第 7 条 的 规 限 ( 关 于 任 何 人 不 得 明 知 而 输 入 拟 向 环 境 释 出 的 基 因 改 造 生 物 )。

 

豁 免 生 效 后 , 任 何 人 在 田 间 种 植 或 育 养 基 因 改 造 木 瓜 , 或 在 动 物 身 上 施 用 动 物 用 基 因 重 组 活 疫 苗 , 在条 例 下 不 属 犯 罪 。 另 一 方 面 , 输 入 拟 向 环 境 释 出 未 获 豁 免 品 种 的 基 因 改 造 木 瓜 , 包 括 新 研 发 的 基 因 改 造 品 种 , 需 要 获 得 渔 护 署 署 长 的 事 先 核 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