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入口事宜: 问1:宠物由外地入口作饲养或售卖,我想知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问2:宠物如在深夜乘搭飞机抵港,空运货站内之渔护署机场办事处会否办公?我可否即时领回宠物?
本署驻空运货站内的办事处是每日24小时运作。宠物如在深夜飞抵香港,只要符合有关之入口要求,你可以在短时间内领回宠物。
问3:宠物乘搭飞机抵港后,我可否在第二天才领回宠物呢?
由于宠物抵港后会停留在空运货站内等候被领回,所以建议宠物主人尽快领回宠物,避免宠物长时间等候。
问4:从第三组别地方进口猫狗只到香港的申请程序是如何?
如从第三组别国家/地方进口猫狗只到香港,申请人必须预先向本署申领特别许可证并预订政府动物管理中心的检疫位置。提出申请时,申请人须提交申请表格 (表格编号AF301(从中国内地进口)或AF240(从中国内地以外的第三组别国家/地方进口)、申请人的护照/香港身份证副本、防疫注射纪录副本以及检疫中心预约表格(表格编号PC100)。防疫注射纪录必须清楚显示猫/狗只的出生日期、晶片号码、品种及性别,并由兽医签署及盖章。请注意,狗/猫必须按照本署指引(编号G122)已全面接种常见传染病疫苗。因应市民对动物管理中心检疫设施的需求时有增减,本署建议你提早至少十五个月提交申请及预约检疫设施,以免你的进口动物计划有所延误。
问5:曾经到过中国内地的猫狗,返港后是否需在渔护署动物管理中心接受四个月隔离检疫呢?
对的。从中国内地携带猫狗返港前,请预先向本署申领入口许可证及预约检疫设施。猫狗抵港后随即被送往本署动物管理中心接受四个月隔离检疫。经检疫后如确定没有狂犬病的临床病征及缴交所须费用方获放行。
问6:从中国内地经香港国际机场转口猫狗到海外国家/地方的申请程序是如何?
从中国内地经香港转口猫狗到海外国家/地方,申请人必须预先向本署申领入口许可证(转口)。申请人请填妥申请表(表格编号AF301)及连同身份证/护照副本递交申请。如需授权他人代办许可证,请同时填妥授权书(编号UN110)。申请人可亲身或以电邮(电邮地址:icsenquiry@afcd.gov.hk)递交申请,亦可透过「贸易单一窗口」申请,有关详情请浏览www.tradesinglewindow.hk。入口许可证的申请费用全免。当本署收妥申请后,入口许可证一般于第5个工作天签发。
问7:我已领取入口许可证并将从内地经香港转口猫狗到海外,我可以提早带我的猫狗到香港旅行数天,然后再飞往海外吗?
不可以,从内地经香港转口到海外的猫狗不得在香港逗留超过24小时,抵港后必须尽快完成随后的转运。猫狗从入口地点至香港国际机场的路程,必须由政府人员押送,持证人须要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
问8:我可以带我的宠物猫狗在同一班客机以手提行李的方式运送进口香港吗?
根据入口许可证条款,动物必须以舱单货物(Manifested Cargo)方式运入香港,不能以逾重行李或手提行李方式运送。
问9:如我打算进口毛丝鼠(龙猫)到香港,应如何申请?
如你打算从第一/二组别国家/地方进口毛丝鼠,请预先向本署申领特别许可证。申请人请填妥申请表(表格编号AF240) 及连同身份证明文件副本递交申请。申请时你须递交一张由出口国官方签发的证明书,以证明该等动物是人工繁殖的及年龄须多于 12 星期。申请人可亲身递交申请,亦可透过「贸易单一窗口」申请,有关详情请浏览www.tradesinglewindow.hk。当本署收妥申请后,许可证一般于第5个工作天签发。如你打算从第三组别国家/地方进口毛丝鼠,请与本署职员联络及查询。
问10:我可否进口刺猬、 蜜袋鼯、雪貂和松鼠等小形哺乳类动物作宠物?
为保障公众卫生、公众安全及维护动物福利,本署对外来物种或野生动物入口实施严格的规管。刺猬、 蜜袋鼯、雪貂和松鼠均属外来的哺乳动物,入口外来的哺乳动物有传播动物疾病的风险。而且它们不属原生物种,一旦逃脱或被释放到野外,将有机会对脆弱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此外,由于有关品种原为野生动物,在家饲养的环境下难以满足动物的福利需求。因此,本署暂不考虑批准有关品种进口。
问11:如我打算进口观赏鱼或水生动物到香港作宠物,应如何申请?
如进口非濒危观赏鱼或水生动物往香港,并不需向本署申请特别/入口许可证。请先向出口国/地方查询出口有关动物时的要求。假若入口本港的观赏鱼或水生动物属濒危物种,则该批动物可能须具备由出口国/地方当局发出的濒危物种出口证或本署发出的濒危物种入口证,详情可向本署濒危物种保护科查询(hk_cites@afcd.gov.hk)。本署建议在进口动物时,需附有原产地列明有关品种的载货清单。另外,如需入口鱼类或海鲜产品作食用用途,请向食物环境卫生署作进一步查询。
问12:如我打算入口宠物食品到香港,需要申请特别/入口许可证吗?
本署对入口宠物食品到香港并没有实施管制(前提是该食品的成份并非源于猫、狗或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物种)。因此若您打算入口的食品并没有上述提及之成份,则不用向本署申请特别/入口许可证。为方便贸易或转口,如食品内含有反刍类、猪、禽类或奶类成份,我们建议产品在抵港时附以出口国官方兽医签发/加签的卫生证明书。如有关食品成份含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物种,您可向本署濒危物种保护科查询(hk_cites@afcd.gov.hk)。你亦可参考本署就进口宠物食品的建议。
问13:动物皮革或禽鸟羽毛入口,是否须要申请入口许可证?
本署对动物皮革或禽鸟羽毛进口并无任何特别的管制,除非该产品是来自猫、狗或濒危物种的动物,故此入口这些产品是毋需向本署申请进口证。有关动物产品的入口管制可浏览相关连结: 进口动物尸体及动物产品
出口事宜:
问1: 如果我想带猫/狗出口到其他国家,我需要准备什么文件? 我是否需要向渔护署申领出口许可证?
香港并没有对猫/狗只出口进行管制,所以你不需向本署申领出口许可证。但由于不同国家/ 地方对动物入口有不同的规管及不同的动物健康证书的要求,因此申请人应在事前尽早向目的地国家/ 地方的有关部门,以及运载该动物的航空公司或船务公司索取有关规定的细则。
问2:怎样携带猫狗往中国内地呢?手续如何?
如以陆路形式运送猫狗到深圳,请自备车辆经深圳湾口岸或落马洲口岸运送猫狗出境。根据内地有关当局要求,每人每次只可携带一头猫或狗到中国内地。本署建议动物出口前十天内,委托你的私家兽医为猫狗签发健康证书,证书上请根据内地当局要求胪列有关宠物的健康状况、防疫注射日期(包括狂犬病防疫注射日期)、ISO晶片号码以及其植入日期和位置等资料。有关动物健康证书的详细要求请向内地有关当局查询。完成后,请携同动物健康证书、防疫纪录卡及狗只牌照(适用于狗只)等到本署申请加签服务。加签需时一个工作天处理。
问3:我可以申请官方兽医为我的猫/狗进行健康检验和签发动物健康证书吗?
本署只会为入口国家/地区指定要求官方兽医检验的动物提供动物检验服务并签发官方动物健康证书。申请人须预早与本署确定检验日期,才把动物带往本署进行检验。申请须在预期的检验日期至少10个工作天前递交。
问4:我能否去其他动物管理中心申请签发或加签动物健康证书服务?
我们只有一个指定的办事处处理动物健康证书签发或加签服务。申请人需亲身递交相关正本文件至以下地址:
地址: 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5楼长沙湾政府合署 渔农自然护理署签证组(9号柜台)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一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十五分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问5:我可否即日拿到已加签的动物健康证书,或缴付额外费用申请特快加签或核证资料服务?
本署并不提供即日加签动物健康证书或特快加签/核证资料服务。如果提交的文件齐备及符合入口国要求,加签/核证资料程序只需要一个工作天办理。如递交的文件需要修改或补充,办理时间则由补交或再次递交后重新计算。请预留足够时间准备,以免影响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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