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回抵港动物(香港国际机场)
领回
于机场货运大楼领回你的宠物
• 带同特别许可证正本,空运提单编号,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到指定的货运大楼(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香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亚洲空运中心有限公司 /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国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联络航空公司的客户服务处或地勤服务代理。
• 把空运提单编号告诉航空公司╱地勤服务代理的职员,并表明你的身份,然后向航空公司领取文件(例如空运提单、货物发放表格、卫生证明文件正本等)。
• 前往货运大楼内的货物领取处,把“货物发放表格”交给相关的货物服务代理主管,以便领回宠物。
• 货运大楼的职员会把你的宠物从牲口房送到渔护署的办事处,请到该处等候你的宠物。
货运大楼的渔护署办事处地址及联络资料:-
渔护署位于香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的办事处
香港国际机场,骏运路九号,超级一号货运站,一楼C107室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按此下载位置图)电话:(852) 2116 0175
传真:(852) 2116 0176
渔护署位于亚洲空运中心有限公司的办事处
香港国际机场,骏坪路10号,亚洲空运中心,二号空运货站1楼113室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按此下载位置图)电话:(852) 2116 0185
传真:(852) 2116 0187
渔护署位于国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办事处
香港国际机场,骏运路三号,国泰航空货运站东南座,三楼RMB320室
电话:(852) 2795 2313
传真:(852) 2795 2807
• 渔护署的当值人员会办理禽畜清关手续,即核对文件和为你的宠物作健康检查。
• 如你已遵守入口许可证列明的所有条款,亦已办妥一切文件,本署会把宠物交还给你(但来自第三A组或三B组国家/地方的猫狗或特别许可证条款有所规定者除外,他们须在本署的动物管理中心接受检疫),否则,会视乎情况而定,把宠物转送机场动物居留所或动物管理中心检疫,而所有费用须由持证人支付。
请注意:由2010年11月15日起,特别许可证/入口许可证持证人如需授权他人(代理人)代办入口活生动物清关手续,代理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如未能提供所需文件,本署将不会向代理人放行该入口货载之动物。
代理人须年满十八岁,并须出示其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特别许可证/入口许可证持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代理人必须提交相关特别许可证/入口许可证正本;及 已填妥之「行使特别许可证/许可证办理进口动物清关手续授权书-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Form No. PC111」。(PDF格式)如有任何查询,可联络以下进出口组当值职员
机场办事处电话:(852) 2182 1001
边境办事处电话:(852) 2673 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