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对 本 署 的 服 务 有 任 何 查 询 、 建 议 或 投 诉 , 可 透 过 以 下 途 径 联 络 我 们 :
你 可 致 电 本 署 24 小 时 互 动 电 话 热 线 (852) 2708 8885 , 收 听 有 关 本 署 服 务 的 录 音 讯 息 。 如 你 选 择 与 服 务 员 联 络 , 该 系 统 会 把 你 转 驳 至 "1823" 。 你 亦 可 直 接 致 电 (852) 1823 ( 全 日 24 小 时 服 务 ) 提 出 建 议 、 询 问 及 投 诉 。 如 线 路 繁 忙 , 请 在 电 话 录 音 系 统 留 下 口 讯 , "1823" 的 职 员 将 会 尽 快 回 覆 。
你 可 采 用 书 面 方 式 , 把 建 议 、 询 问 及 投 诉 :
(a) |
邮 寄 至 |
: |
九 龙 长 沙 湾 道 303 号 长 沙 湾 政 府 合 署 5 楼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
(b) |
传 真 至 |
: |
(852) 2311 3731 |
(c) |
电 邮 至 |
: |
mailbox@afcd.gov.hk |
你 亦 可 亲 临 本 署 , 地 址 是 九 龙 长 沙 湾 道 303 号 长 沙 湾 政 府 合 署 5 楼 。 接 待 处 的 办 公 时 间 为 :
星 期 一 至 五 |
: |
上 午 8 时 30 分 至 下 午 12 时 30 分 下 午 1 时 30 分 至 下 午 5 时 45 分 |
星 期 六 、日及公众假期 |
: |
休息 |
您 提 供 的 个 人 资 料(包 括 姓 名 和 联 络 资 料)只 会 透 露 予 处 理 这 个 案 的 政 府 部 门 和 承 办 商 , 以 作 跟 进 个 案 之用 。 如 果 您 需 要 我 们 对 您 提 供 的 个 人 资 料 作 特 别 处 理 , 例 如 不 透 露 予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和 承 办 商 , 请 在 来 函中 列 明 , 我 们 将 作 出 相 应 安 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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