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2
跳至内容

教育与宣传

海 岸 公 园 展 板 借 用 服 务

本 署 备 有 一 套 海 岸 公 园 展 板 ( 每 块 展 板 约 180cm x 80cm, 共 4 块 ) 可 供 学 校 及 非 牟 利 团 体 借 用 , 以 加 强 市 民 对 海 岸 公 园 生 态 及 海 洋 护 理 的 认 识 。 

如 欲 借 用 ,请 电 邮 marineparks@afcd.gov.hk 申 请 ,并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 1 ) 学 校 / 机 构 名 称 ; ( 2 ) 负 责 人 姓 名 ; ( 3 ) 电 邮 地 址 ; ( 4 ) 学 校 / 机 构 地 址 ; ( 5 )  学 校 / 机 构 电 话 ; ( 6 ) 手 提 电 话 ;  ( 7 ) 借 用 日 期 ; ( 8 ) 归 还 日 期 ; ( 9 ) 展 览 / 活 动 名 称 ( 如 适 用 ) ,我 们 将 以 电 邮 形 式 确 认 贵 机 构 的 申 请 。 ( * 请 留 意 展 板 只 限 借 用 两 星 期 )

借 用 条 件
1. 学 校 及 非 牟 利 机 构 均 可 免 费 借 用 展 板
2. 展 板 不 能 用 作 收 费 或 商 业 用 途
3. 借 用 的 展 板 必 须 在 指 定 日 期 前 归 还
4. 学 校 / 机 构 须 自 行 到 本 署 荃 湾办公室领取 及 归 还 完好的展 板,如有需要请自备手推车
5. 敬 请 小 心 使 用 及 运 送 展 板
6. 申 请 将 按 先 到 先 得 原 则 安 排

如 有 任 何 垂 询 , 欢 迎 致 请 致 电 3468 3701 或 电 邮 marineparks@afcd.gov.hk 与 我 们 联 络 。

 

      

          

 

上 一 页   返 回 页 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