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报公告
郊 野 公 园 条 例 ( 第 208 章 )
( 第 9 (1) 条 )
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管理局总监按照《郊野公园条例》第8条的规定,拟备了建议中的红花岭郊野公园的未定案地图(图则号码:CP/RNA)及阐释说明。
建议中的红花岭郊野公园位于新界东北部的沙头角,以莲麻坑路南边路缘作为北面分界,由莲麻坑铅矿场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延伸至其东端的沙头角墟,当中的新桂田周边范围除外;东南面的半山界线大部分沿现有地理特征及介乎90至180米的等高线划定,大致跟沙头角公路平行,另外附加邻近沙头角警署的狭长林地;西面则以禾径山附近一条未命名单线道路的上方段落和莲麻坑村及塘肚山村上方的自然山坡为界线。建议中的郊野公园的面积约为530公顷,其中不包括任何乡村范围、认可殡葬区和私人土地,其地点及界线已载于未定案地图内。
在本公告刊登日期起计60天内,下列政府办事处均备有未定案地图的副本及阐释说明。公众可于办公时间内前往免费查阅。
渔农自然护理署总部 |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楼 |
土地注册处 |
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19楼 |
地政总署测绘处 |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23楼 |
北区地政处 |
新界粉岭璧峰路3号北区政府合署6楼 |
北区民政谘询中心 |
新界粉岭璧峰路3号北区政府合署地下 |
任何人士均可在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楼渔农自然护理署购买未定案地图的副本,详情可参阅以下网页:
https://www.afcd.gov.hk/tc_chi/country/cou_wha/map_sales.html
根据《郊野公园条例》第11条,任何人因未定案地图而感到受屈,可在本公告刊登日期起计6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管理局总监和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委员会秘书(地址: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楼)提出反对。书面陈述须说明下列各项:
(a) 有关反对的性质及理由;及
(b) 如该项反对会因应未定案地图的改动而平息的话,请列出建议的改动。
2022年12月2日
署理渔农自然护理署署长黎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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