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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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布

渔护署就动物检出2019冠状病毒病病毒的处理发出声明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星期一)

就公众对《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修订后对动物检出2019冠状病毒病病毒的处理表示关注,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今日(四月十八日)发出以下声明。

对感染者和他们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强制隔离和检疫措施,及时处理可能受感染的物品,是阻截2019冠状病毒病在社区传播和及早为患者提供支援或治疗的关键一环。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规例》),如卫生主任有理由相信,任何物品(包括动物)受指明传染病感染,或可能曾受指明传染病感染,该卫生主任可命令就该物品执行任何疾病控制措施,或将该物品销毁。政府近日对《规例》作出修订,包括订明有关物品(包括动物)拥有人须按卫生主任指示交出物品,并把不遵从有关指令订明为罪行及引入罚则。鉴于最新的流行病学和流行病不断变化的情况,政府须采取有效的公共卫生防控措施防止传染病蔓延。

就2019冠状病毒病而言,除少数动物种类(如貂鼠和仓鼠)外,现时并未有证据显示受感染的动物(如猫狗)会把病毒传染给人类。因此,人类经由动物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机会非常低,在这情况下,预计需要行使相关权力,要求宠物主人交出宠物的机会不大。但若有充份科学证据显示有动物把病毒传染人类,例如年初发生仓鼠将病毒传染给人类的个案,卫生署及渔护署便会审慎考虑使用有关权力,处理有关动物,以防止病毒扩散。

对于属哺乳类动物的宠物,如其主人为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者或其密切接触者而需留院治疗或前往检疫中心隔离,若没有证据显示有关动物会在受感染后将2019冠状病毒病病毒传染给人类,渔护署会继续采取一直沿用的方法,即在取得主人同意后,将有关宠物送往新界南动物管理中心接受检疫隔离及兽医学监察。期间,渔护署人员会照顾有关宠物,亦会按其健康情况作特别安排,同时会按情况为宠物抽取样本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病毒测试,当病毒测试结果呈阴性反应及兽医学监察结果满意,渔护署会安排主人接回宠物。

除了交由渔护署处理外,宠物主人亦可安排亲友代为照顾其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