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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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布

渔护署加强抽查狗只牌照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为提高狗只畜养人为狗只办理有效狗只牌照的意识,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宣布,由下星期一(四月二十五日)起,该署将在多个狗只聚集的公众地方定期进行狗只牌照抽查行动。

渔护署发言人说:「巡查期间,渔护署人员如发现任何狗只未领有有效的狗只牌照,会向其畜养人发出书面要求,要求该畜养人七天内为狗只申领或续领牌照,并到指定的本署动物管理中心向人员出示有效的狗只牌照。渔护署会向违反要求的狗只畜养人采取执法行动。」

根据《狂犬病规例》(第421A章),所有超过五个月大的狗只都必须领有牌照,狗只亦须其后每隔不超过三年续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

发言人提醒狗只畜养人应每三年带同狗只到兽医诊所或渔护署辖下的动物管理中心,续领狗只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