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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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布

渔护署准备检控怀疑出售猫肉店铺
二○二三年二月二月十日(星期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二月十四日)公布日前在油麻地一店铺内检取的怀疑狗肉或猫肉经化验后证实含有猫的脱氧核糖核酸(DNA)。
   
渔护署与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即时联合到该店铺采取执法行动。渔护署发言人说:「基于化验结果,渔护署正根据《猫狗规例》(第167A章)进行多方面调查,搜集其他所需证据以向相关人士提出检控。」
   
食环署人员亦已在日前的联合行动中取得证据,将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第30条检控管有人未获准许贮存冷冻或冷藏以供出售的肉类。

渔护署发言人说:「售卖、食用或管有狗肉或猫肉均属违法,渔护署必定严格执法。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渔护署绝不容许以猫狗肉作食物用途,必定严肃跟进。为杜绝此等行为,渔护署会加强监察、巡查和打击行动,包括加强网上监察,并会与政府其他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交换情报。渔护署及食环署会因应实际情况作出部署,按需要采取联合行动。另外,针对加强抽查可疑入境车辆及对有关肉类进行检验,渔护署、食环署会和香港海关保持紧密合作并在有需要时进行联合行动。渔护署亦会透过不同渠道加强公众教育。

《猫狗规例》规定,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猫只以作食物之用,不论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卖或使用或允许他人售卖或使用狗肉及猫肉作食物。市民如发现怀疑违例情况,请致电1823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