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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呼吁市民放生动物前谨慎思量
二○二四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二)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五月十四日)提醒市民,放生动物前必须谨慎思量。
渔护署发言人说:「近年有市民进行放生动物活动时不当地放生动物,包括放置动物于不合适的环境,可能会影响该等动物的存活。另外,若放生的动物属外来物种或与本地生态不协调,有可能会与原生物种争夺资源,对本地生态造成负面的影响。因此,政府并不鼓励市民放生动物。」
渔护署会派员适时巡查有可能出现放生活动的地点,并进行宣传和教育工作。
根据《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任何人不当地放生动物令动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三年。
发言人重申,为保障动物福利,市民参与放生活动前必须谨慎思量。该署将于六月六日「全国放鱼日」举办增殖放流活动,在印洲塘海岸公园放流幼鱼,以提升本港海洋资源及生态。该署会向公众推广增殖放流对环境的禆益,藉以鼓励市民支持及参与以科学为基础的增殖放流,并以此代替不当的放生活动。市民亦可考虑参与其他公益活动,例如植树或参与动物福利团体和环保组织的义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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