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布
渔护署起诉两名怀疑使用蛇笼捕鱼的内地人士
二○二四年八月十二日(星期一)
两名涉嫌在大埔三门仔附近水域一艘内地船只上使用蛇笼捕鱼的内地人士,今日(八月十二日)被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起诉。
渔护署昨日(八月十一日)于上述水域发现一艘内地船只涉嫌非法使用蛇笼捕鱼,遂于同日下午约五时半截停有关船只进行调查。渔护署其后从船上检走一批捕鱼工具。
经调查后,该两名男子涉嫌违反《渔业保护条例》(第171章),已被落案检控,案件将于明日(八月十三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只捕鱼时,其船只必须已根据《条例》登记。非本地渔船(不论其所使用何种渔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内捕鱼。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渔护署发言人强调∶「政府一直致力打击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鱼活动,渔护署会继续加强巡逻和严格执法。」
渔农自然护理署今日(八月十二日)起诉两名涉嫌在大埔三门仔附近水域的一艘内地船只进行非法捕鱼的内地人士。图示涉事内地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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