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布
绿海龟重回大海
二○二四年九月二日(星期一)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九月二日)于香港南面水域放流一只绿海龟。
该绿海龟二○二二年十月在大屿山芝麻湾半岛附近的水域被渔护署人员救获,经渔护署初步检查后,被送往香港海洋公园,由该园兽医进行详细评估,并接受持续观察和护理。
渔护署发言人说:「该绿海龟体重约39公斤,背甲长度则约66厘米。经海洋公园兽医评估绿海龟健康良好,适宜重回大海生活。署方感谢海洋公园一众兽医及人员悉心照顾绿海龟。」
回归大海前,渔护署替绿海龟植入晶片和扣上合金标志,方便日后辨识身分,并在绿海龟的背甲上装上卫星追踪仪,以追踪它的动向和觅食地的位置,搜集数据,从而制定适当的存护措施。渔护署会与各地保育机构分享所得资料,更有效合力保护绿海龟。
绿海龟属于全球濒危的物种,并且是唯一在本地繁殖的海龟品种。在本港,所有野生龟类(包括海龟)均受《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保护,不得捕猎、蓄意干扰、管有、售卖或出口海龟,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此外,所有海龟品种亦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在香港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条例》)规管,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进口、从公海引进、出口、再出口或管有海龟,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市民如发现海龟的踪影或涉及海龟的涉嫌违例个案,可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九月二日)于香港南面水域放流一只绿海龟。图示该只被渔护署人员救获的绿海龟被放流至大海。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