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香港法例第421A章《 狂 犬 病 规 例》, 为 证 明 狗 只 已 接 种狂犬病 疫 苗 及 作识别用途 ,发出狗牌前, 狗 只 需 植 入 指定规格的微 型 晶 片 。
( 注 : 根 据 发 给 许 可 证 持 有 人 之 条 款 , 进 口 的 猫 狗 必 须 于 抵 港 前 已 植 入 识 别 该 动 物 用 的 微 型 晶 片 , 而 附 同 的 动 物 健 康 证 明 书 上 必须列明该微型晶片的号码 。如已植入的微型晶片不符合香港对狗只识别的法例要求,动物在抵港后须另行植入合规格的微型晶片, 而 费 用 由 持 证 人 或 其 代 理 支 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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