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及检疫分署的工作
- 调查及控制动物疾病的爆发个案;
- 巡查禽畜农场;
- 提供兽医诊断支援及监察服务,以监控疾病及食用动物体内的残余药物;
- 规管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口;
- 签发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证明书;
- 规管除害剂的注册和销售;
- 监察及规管动物贸易;以及
- 推广动物福利并妥善处理流浪动物。
预防禽流感
为了保障市民免受禽流感的威胁,本署推行全年持续不断的监控工作,监察各个有禽流感风险的地点,包括家禽农场、家禽批发市场、观赏雀鸟店铺、休憩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此外,本署每天收集野鸟尸体作化验。在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本署共检测了9,176只禽鸟尸体及55,247个拭抹样本。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批来自广东的供港活家禽证实带有H7禽流感病毒,当局即时销毁长沙湾临时家禽批发市场内逾22,600只家禽,并暂停该市场的活家禽供应21天。
任何人士如违反禁止散养家禽(鸡、鸭、鹅、鸽及鹌鹑)的法例,最高可被判处罚款十万元。年内,本署人员定期巡查乡郊的村落,并采取突击行动,以打击违法行为。
此外,本署分别在二零一三年中秋节及二零一四年农历新年前进行宣传活动,加强公众对防御禽流感的意识。活动包括探访乡村,向村民传达防范禽流感的信息,于各村的告示板张贴单张,以及向市民派发宣传单张和纪念品。
所有观赏雀鸟在进口本港时均须接受禽流感检验,通过后方可进口。
巡查禽畜农场
为保障市民免受禽流感感染,本署除了在本地家禽农场实施强制性禽流感疫苗计划外,亦定出严格的生物保安规定。每批鸡只必须通过禽流感检验,方可在市面发售以供食用。
本署定期巡查本地养猪场,并向农户就农场管理、生物安全、疾病预防和正确使用兽药提供专业意见。
年内,本署巡查本地禽畜农场达2,844次,检疫入口种猪1,332头。
兽医化验所
大龙兽医化验所提供的动物疾病检测服务,包括化验动物病原体及化验屠宰前食用动物体内的化学物残余。在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化验所共接获超过14,500宗要求对动物、雀鸟及鱼类疾病作出调查的个案,进行超过297,000项监察禽流感的化验及128,200项监察化学物残余的化验。
动植物检疫管制
本署是本港动物出入口管制部门,负责监察所有动物的进口及转口,以防止动物疾病传入香港。
根据香港法例第139章《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条例》及第421章《狂犬病条例》,进口活生动物和禽鸟的人士须向本署申请特别许可证,违例者会被检控。在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本署共签发6,360份进口/转口活生动物和禽鸟的许可证。
本署会根据目的地的入口要求,为出口动物或禽鸟签发动物健康证书。年内,本署共处理4,254份动物健康证明书的申请。
为加强堵截非法进口动物以保障公众卫生,本署于二零零八年二月开始推行检疫侦缉犬计划,安排经过训练的犬只在各口岸管制站执勤,包括落马州、深圳湾和香港国际机场。
根据香港法例第207章《植物(进口管制及病虫害控制)条例》,输入本港的植物必须领有由本署发出的植物进口证及由出口地的国家植物保护机构发出的有效植物检疫证明书,而输入植物病虫害则必须预先领有进口授权书。在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本署共签发2,080份进口证及授权书。
有关植物进口管制和植物检疫签证服务的统计数字载于附录9。
管制除害剂
鉴于「二嗪磷」(Diazinon) 及「百草枯」(Paraquat)的使用安全引起持续关注,本署已完成检讨这两种除害剂的注册情况。第一部分「二嗪磷」的除害剂注册于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取消;第二部分「二嗪磷」及「百草枯」的除害剂注册将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取消。本署会继续密切留意国际间对除害剂的监管,并不时检讨本地注册除害剂的情况,以确保使用者及公众安全。
本署致力向不同界别推广安全使用除害剂,除协助业界及政府部门制订或更新使用除害剂的工作守则,亦会定期为农户举办技术讲座,推广良好农业规范。此外,本署在本地渔农美食迎春嘉年华2014设置展板,促进市民认识如何安全及正确使用家居及农用除害剂。本署亦与教育局合作,举办研讨会和派发「校园使用除害剂 安全措施要做齐」小册子,向学校管理人员及除害剂使用者推广信息。有关资料及指引可于本署网页下载。
有关管制除害剂的统计数字载于附录10。
植物品种保护
香港法例第490章《植物品种保护条例》为植物育种者(或植物品种拥有人)提供申请专利权的法律途径,以保障培育及发展栽种植物品种人士的权益。获授权人士享有入口、出口、生产有关品种的生殖材料作售卖用途,并出售或要约出售该等材料的专有权,有效期长达20年或25年。
动物管理
为了预防动物疫病,规管动物售卖,以及推广动物福利,本署采取多项动物管理措施。
狂犬病在香港受到有效控制,自一九八零年代已再没有发现狂犬病个案。本署在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新签发和续发的狗牌约有62,000张,这些狗只已接种狂犬病疫苗。年内,本署共捕捉、接收或处理约7,500只狗和2,800只猫。同时,约有900只健康且温驯的动物透过12间伙伴动物福利机构由市民领养。
法例规定任何人士经营动物买卖,必须领有由本署签发的「动物售卖商牌照」,并贯彻执行发牌条件。宠物店只可售卖从认可来源取得的狗只,本署定期巡查持牌宠物店,确保店铺没有违反发牌条件。在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本署共发出约440个动物售卖商牌照,售卖的动物包括猫、狗、雀鸟及爬行类动物等。
食物及卫生局和本署于二零一二年就《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规例)》(第139B章)的修订建议谘询公众,以加强规管宠物买卖。期间接获超过2,700份意见书,大部分意见支持修订有关法例,并认为任何繁殖和售卖狗只的人士均须接受规管。修订草案的草拟工作正在进行。
本署一直与爱护动物协会及其他有兴趣参与的动物福利机构合作,为西贡及大屿山的流浪牛推行「捕捉、绝育、迁移」试验计划,以便长远控制流浪牛数目。计划有助减少流浪牛对市民造成的滋扰及潜在危险,同时保障流浪牛的福利。本署自二零一一年开始推行试验计划,截至二零一三年年底,合共为245头流浪黄牛和水牛进行绝育及迁移。
有关动物管理及相关牌照的统计数字载于附录11。
动物福利
本署继续透过公众教育和宣传运动,提倡善待动物。年内,本署举办多项旨在教育市民做个尽责的宠物主人,认识动物福利,以及推广领养宠物的活动,当中包括「有你宠爱」宠物四格故事设计比赛、为期两天的大型嘉年华、两次动物领养日、3次犬只训练课程、41次学校讲座、8次屋邨讲座、36次巡回展览和两次在港铁站的巡回活动;本署亦与其他机构合办多个教育活动。此外,本署制作了一只6种语言的教育光碟,派发给雇佣中心,以教育新来港的外藉雇佣,带狗只到公众地方应有的态度及须注意的事项。
年内,本署在不同媒体,以及在巴士和小巴车身刊登推广动物福利的广告;与爱护动物协会合办名为「Hong Kong Original」的宣传运动,在港铁站内张贴宣扬领养唐狗的海报;在受欢迎的网站刊登广告,提醒市民动物售卖及寄养等商业活动的法例要求,推广公众卫生及动物福利(包括为狗只领牌和防止残酷对待动物及动物领养计划),介绍香港法例第139B章的建议修订和宣传本署举办的活动。
本署在YouTube设立渔护署动物管理频道,方便公众收看相关的政府宣传短片、本署的活动宣传片段和活动花絮等。本署的动物管理网站加入更多互动元素,包括图片、动画、宠物护理等有用资料,以增添网站的趣味性。网站提供电子预约表格、讲座预约、电子资讯订阅、互动游戏、照顾宠物的资讯及宠物店、宠物酒店及兽医诊所的资料。
年内,本署制作10集名为「有你宠爱」的电视节目在巴士上播放,以推广领养动物。节目内容包括照顾宠物小贴士,宣传本署举办的领养日和嘉年华,以及活动的花絮短片。此外,本署除向公众派发多款单张和海报外,亦制作一款中秋节电子贺卡,以宣扬尽责宠物主人的讯息。
在领养服务方面,本署加强与伙伴动物福利机构的合作和支援,包括邀请更多动物福利机构成为合作伙伴,以及为经由这些伙伴动物福利机构安排而获领养的动物提供免费绝育服务。本署与香港电台第二台合作,制作节目「家有爱宠」的访问环节及「通识60秒」声带。「家有爱宠」邀请领养宠物的人士分享心路歴程和与宠物相处的点滴,「通识60秒」则为市民提供照顾宠物的小贴士。
鉴于动物福利机构大多属非牟利性质,资源有限。因此,本署透过政府资助或协助机构向「何东爵士慈善基金」申请拨款,为机构举办的公众教育活动,例如教育市民做个尽责宠物主人、推广动物福利及领养动物等,提供适当的财政支援。本署在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预留200万元,供动物福利机构申请,以促进动物管理和推广动物福利的工作。
为改善处理有关残酷对待动物的举报或投诉,本署与其他政府部门和爱护动物协会成立「动物福利专责小组」,以便更有效地协调和支援跨部门处理残酷对待动物个案。专责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检讨残酷对待动物个案的处理工作、为每个部门拟订提高效率的指引,以及确保所涉动物的福利得到充分保障。年内,本署与爱护动物协会和其他政府部门合办了两次巡回展览以推广防止残酷对待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