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6
跳至内容

「农+乐」农场计划

简介

此计划旨在协助从事商业农耕的农场*提供休闲活动作辅助业务,以增加农户收入、推广农产品,以及让市民认识和体验农耕。于计划下,获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署长认可与农业直接相关的辅助活动(下称「辅助活动」)包括:

  • 提供农作物自摘;
  • 售卖自家生产的农作物;
  • 以无火煮食方式配制的自家农作物轻食;及
  • 提供旨在推广销售其农产品或促进农业教育的农场活动(例如导赏团、农耕体验或工作坊)。
* 注一:此计划不适用于提供康乐活动和/或康乐设施为主的农场。

 

申请资格

 申请者须为香港居民或注册公司/机构,并经营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农场:

(a)从事具一定规模的商业农作物生产,并符合农场面积要求*

(b)参加了渔护署的信誉农场计划或有机耕作支援服务;及

(c)符合辅助活动面积上限的规定(辅助活动的总面积占农场总面积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两成)。

* 注二:生产面积一般不少于3斗种 (约2,023平方米或21,780平方呎)。

 

申请方法

 合资格农户如有意加入「农+乐」农场计划,可根据《「农+乐」农场计划申请须知》及《「农+乐」农场计划申请表》办理申请手续。

 下载《「农+乐」农场计划申请须知》  (637 KB)

 下载《「农+乐」农场计划申请表》  (682 KB)

 

查询

如就「农+乐」农场计划有任何疑问,可于办公时间内向下列办事处查询:

品牌及营销组
大龙实验农场香港新界上水粉锦路莲塘尾
电话- (852) 2668 0418      传真- (852) 2679 5443

 

「农乐」农场名单  

「农+乐」农场计划自2024年6月底推出以来反应良好。截至2024年10月29日,已有40名合资格农户加入此计划。署方会继续办理余下申请。

  (575 KB)

 

相关资料

如欲了解申请食物制造厂牌照或售卖限制出售食物许可证的详情,请浏览以下网页:

www.fehd.gov.hk/tc_chi/howtoseries/forms/Food_Factory_Chinese.PDF

www.fehd.gov.hk/tc_chi/howtoseries/forms/Non-bottle_etc_Chinese.PDF

 

[下载中文版Acrobat Reader来浏览PDF档案]

 

上 一 页   返 回 页 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