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协 助 及 财 政 支 援
贷 款 基 金 及 紧 急 救 援 基 金
约 瑟 信 托 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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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于 一 九 五 四 年 根 据 《 约 瑟 信 托 基 金 条 例 》 设 立 , 其 资 本 为 4,261,107 元 , 其 中 459,554 元 是 原 先 在 一 九 五 四 年 拨 予 基 金 信 托 人 ( 现 为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署 长 ) 的 金 额 ; 1,553 元 为 汇 丰 银 行 ( 信 托 ) 有 限 公 司 于 一 九 六 一 年 所 付 的 款 项 ; 750,000 元 由 香 港 政 府 在 一 九 五 七 年 七 月 拨 捐 , 以 作 为 该 年 五 月 水 灾 的 特 别 救 济 金 ; 3,000,000 元 于 一 九 九 一 年 九 月 由 私 人 捐 赠 ; 余 下 的 50,000 元 则 于 一 九 九 七 年 由 农 业 界 人 士 捐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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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作 社 注 册 官 ( 现 由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署 长 担 任 ) 是 基 金 的 信 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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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向 农 民 合 作 社 提 供 贷 款 , 作 为 发 展 或 营 运 资 金 。 合 作 社 会 以 低 息 把 款 项 转 借 属 下 社 员 。
- 在二零二三 至二零二四年度,基金合共批出7宗贷款,贷款总额为1,400,000元。
申 请 及 查 询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农 业 推 广 办 事 处 地 址 : 元 朗 大 桥 街 市 元 朗 政 府 合 署 5 楼 电 话 : 2476 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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