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鱼休闲鱼排
档 案 格 式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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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在2002年起容许海鱼养殖业牌照持有人开放其鱼排经营休闲垂钓业务。持有有效鱼排休闲垂钓同意书的养鱼户可在不影响养鱼区内养鱼操作及养殖环境的情况下,在其鱼排上售卖特定食品及饮料,包括预先包装已煮熟点心、杯面、预先包装零食、包装或瓶装非酒精饮料等。有关鱼排亦可设置微波炉和电热水壶供游客自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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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产业多元化的发展,渔护署于2025年9月推出「渔+乐」鱼场计划。持有有效鱼排休闲垂钓同意书的养鱼户将逐步转为「渔+乐」鱼场。于计划下,养鱼户可获渔护署署长批准提供休闲活动作辅助业务,丰富游客的渔家体验。
申请资格
申请者须为海鱼养殖业牌照持有人,并持有有效的休闲垂钓同意书,或正在续领/申领休闲垂钓同意书。
申请方法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应向所属鱼类养殖区的区长查询有关申请的详情。有意申请的牌照持有人,请邮寄或亲自递交填妥的申请表格(可于下方下载,或亲临以下地址索取)及所需文件到以下地址。
九龙长沙湾道 303 号长沙湾政府合署 8 楼
牌照事务及执行科
渔业牌照事务组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
查询
如有任何有关鱼排申请「渔+乐」鱼场计划的查询,请致电 2150 7109 联络本署职员,或向与所属区长联络。
游客须知
现时,可以开放供游客到访进行休闲渔业活动的鱼排分布于全港10 个养鱼区,包括:
| 鱼 类 养 殖 区 |
| 深 湾 |
| 塔 门 |
| 盐 田 仔 |
| 盐 田 仔 (东 部) |
| 榕 树 凹 |
| 鸡 笼 湾 |
| 滘 西 |
| 麻 南 笏 |
| 大 头 洲 |
| 索 罟 湾 |
游客应选择在已获得渔护署准许的鱼排上进行休闲渔业活动,而这些鱼排有以下的特点:
- 鱼排上有由渔护署发出的「鱼排休闲垂钓同意书」和「鱼排闲钓守则」、由测量公司发出的「鱼排可安全乘载人数」告示及「许可钓鱼范围图则」;及
- 鱼排上设有救生和污水处理设备,例如围栏、救生圈、救生衣、照明、上落水用的梯和环保厕所等。
游客在鱼排上进行休闲渔业活动时,须遵守「鱼排闲钓守则」及切勿进行任何明显或有可能影响环境或养鱼操作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煮食、烧烤、乱抛垃圾、染污海水、进行其它水上活动、制造噪音、使用网、浸笼或诱饵粉捕鱼和在许可范围外进行任何活动等。有意到访鱼排进行休闲渔业活动的游客,可在到访鱼排前参阅「鱼排闲钓守则」单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