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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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渔业

关于渔业分署

政 府 的 渔 业 政 策 旨 在 保 育 本 地 的 渔 业 资 源 及 促 进 渔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运 用 , 使 本 地 消 费 者 不 断 有 稳 定 的 鲜 鱼 供 应 。 本 署 提 供 基 本 设 施 支 援 服 务 , 以 促 进 本 地 捕 捞 渔 业 及 水 产 养 殖 业 有 效 率 而 可 持 续 的 生 产 。 工 作 包 括 :

  • 提 供 渔 业 发 展 、 推 广 及 管 理 活 动 , 包 括 贷 款 、 技 术 研 究 、 调 查 、 协 助 及 指 导 , 并 向 渔 民 提 供 职 业 训 练 , 以 改 善 渔 业 界 的 生 产 力 ;

  • 执 行 法 例 , 以 确 保 渔 业 获 更 妥 善 的 监 管 / 管 理 ;

  • 就 鱼 类 统 营 处 的 运 作 提 供 技 术 及 行 政 支 援 ; 及

  • 策 划 及 执 行 渔 业 资 源 的 存 护 计 划 , 包 括 人 工 鱼 礁 计 划 、 鱼 苗 投 放 试 验 及 教 育 推 广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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