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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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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農業主要在市區邊陲發展。在全港1 104平方公里的土地中,用作耕種的只有19平方公里,務農人口約為6 400人。
本港農業透過精耕細作和現代化技術,生產優質的新鮮食物。本港農業規模雖小,但仍能生產大量蔬菜、家禽和豬只。二零零五年和二零零六年的本地農業生產總值平均約11億8,000萬元。有關農業生產、新鮮副食品食用量及農地用途的數據刊載於附錄1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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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全年種植的蔬菜有白菜、菜心、生菜和麥菜;在夏季出產的蔬果包括豆角、通菜、莧菜、青瓜和其他瓜類;而菠菜、西洋菜、芥蘭及枸杞則生長於較涼的月份。
本港全年均種有蘭花及觀賞植物;在冬季主要是種植芍藥、菊花、百合和劍蘭;夏季則種有姜花、蓮花和向日葵;桃花則於農曆新年前銷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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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蔬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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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繼續致力推廣本地的優質蔬菜生產,以迎合市場需求及提高本地農民的經濟收益。年內署方推介了一個紅肉西瓜品種及三個蔬菜改良品種—絲瓜、南風芥菜和四九菜心給農民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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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譽農場計劃
漁護署自一九九四年起,推行信譽農場計劃,由菜農自願參與。本署鼓勵農友安全使用農藥;確保農友採用優良園藝生產方法及抽取農作物進行農藥殘餘測檢。信譽蔬菜須經蔬菜統營處批銷,運往該處特別認可的信譽零售商出售,當中包括街市店舖及超級市場。各信譽零售商均展示特別設計的「信譽零售商」標志,供市民識別。
截至二零零七年三月,有180個本地農場(共佔地69公頃)及35個由本地農友在廣東開設的農場(共佔地1 786公頃)參與計劃。此外,為方便消費者購買信譽蔬菜,全港各區共設有250個信譽零售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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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耕作
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起,漁護署開始協助本地農民轉型從事有機耕作,向他們提供所需的知識、技術支援及低息貸款。蔬菜統營處則透過其銷售渠道協助農民銷售有機蔬菜。
至二零零七年三月為止,共有80個農場參加了本署的「有機耕作支援服務」,耕種面積共35.5公頃,平均每天生產約3噸有機菜,包括生菜、白菜、菜心、通菜、莧菜、芥蘭、茼蒿、茄子、苦瓜、冬瓜、長豆角、車厘茄和甘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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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積極支援由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有機農業協會及綠田園基金共同成立的非牟利機構「香港有機資源中心」,協助其發展及推行香港本土的有機生產及加工認證系統。有關認證服務自二零零四年年底正式投入運作以來,全港至今已有25個有機農場及一個處理中心穫得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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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用構築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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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耕作
環控溫室以透明塑膠膜或塑膠板建成,透過調控溫度、濕度和光照度,提供生產作物的適當環境。先進的環控溫室通常設有自動化灌溉、施肥和噴藥系統來提升生產力。
漁護署開發了適合本地環境和氣候的環控溫室精耕技術,並透過研習講座及示範向農民推廣,鼓勵他們生產高價作物,如白玉苦瓜、網紋瓜、食用菌,食用白杭菊及百合花。本署亦定期編印通訊,向農民提供有關環控溫室技術的最新資訊,電子版本則可從本署的網頁(http://www.afcd.gov.hk/tc_chi/agriculture/agr_ceg/agr_ceg_new/agr_ceg_new.html)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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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用構築物批准書
根據地政批地條款,在有土地契約的私人農地上興建農用構築物(溫室、禽畜舍、孵化室、養魚池或儲物室),須向地政總署申請「農用構築物批准書」。為了方便農民申請,漁農自然護理署已與地政總署簡化有關程式,並負責評審申請的工作。在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內,本署共處理了28份申請,涉及85項農用構築物,其中6間溫室及18項構築物已穫地政總署發出批准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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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及推廣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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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支援服務
漁護署協助農民安排租地、改良土壤,以及提供批銷設施及農場通道,從而令未撥作發展用途的休耕地可以恢復耕作。在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內,本署為大約2.71公頃該類覆耕農地提供上述服務。此外,本署處理了5 804宗有關農業生產及發展的技術查詢,並進行了303次與灌溉及其它農業事項相關的田間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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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信貸
本署負責管理嘉道理農業輔助貸款基金、約瑟信託基金及蔬菜統營處貸款基金,以應付農民的信貸需求。在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內,向農民發放的總貸款金額達1,459萬元,當中種植戶有69宗,金額達378萬元;禽畜飼養戶有87宗,金額達719.9萬元;魚塘養魚戶有9宗,金額達77.5萬元;海魚養殖戶有24宗,金額達240萬元;以及農業合作社貸款有5宗,金額達44萬元。
緊急救援
受天災影響的農民可穫提供財政援助。在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內,緊急救援基金共發放總額達467萬元的補助金予1 521名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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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副食品批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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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管理四個政府副食品批發市場,提供2 600個出租舖位及輔助設施。這些批發市場供應了市民日常所需的38%新鮮副食品(包括蔬菜、淡水魚、鮮蛋、鮮果及活家禽)。附錄14詳列各批發市場的批銷量。
在二零零六年五月,本署在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及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實施入場登記制度,進入市場的人士須出示入場證或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進場目的等資料,以防止不法份子進入市場進行非法活動,並確保買賣活動和市場管理得以正常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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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統營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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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統營處(菜統處)是根據香港法例第277章《農產品(銷售)條例》成立的非牟利機構,提供有秩序及具效率的蔬菜市場銷售設施和服務。菜統處向賣方最高抽取成交總額的百分之十作為提供服務的佣金,以提供交易設施,殘留檢定和會計等服務。並把所得盈餘支援農業研究及發展計劃,又成立蔬菜統營處貸款基金,以應付農民的信貸需求;並設立農產品獎學基金,以推展農業教育及訓練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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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畜農場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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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禽畜廢物管制計劃於一九九四年實施後,全港的禽畜農場必須領有禽畜飼養牌照,方可繼續經營。農民必須根據最低排放標準,設定適當的設備來處理農場的禽畜廢物,方可取得牌照。牌照亦附帶多項條文,保障公眾衛生及防控禽流感等禽畜疾病。署方定期巡查所有禽畜農場,尤其是那些被懷疑非法排放禽畜廢物,或在處理禽畜廢物時,對四周造成滋擾的農場。非法飼養禽畜的農民會遭檢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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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低香港爆發禽流感的風險,本署於二零零五年八月開始,為選擇領取特惠補助金(特惠金)而自願退還牌照並永久停業的家禽農戶,推行為期一年的自願退還牌照計劃。該計劃於二零零六年八月結束,在原有的192個家禽農戶當中,有140個農戶退還禽畜飼養牌照。本署除了處理申請,還會向農戶介紹轉型從事種植優質作物的可行性。
隨著新界迅速都市化,養豬業引致公共衛生和污染問題。本署為了鼓勵豬場農戶放棄其業務,已於二零零六年六月開始,為選擇領取特惠金而自願退還牌照並永久停業的豬農,推行為期一年的自願退還牌照計劃。在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內,本署共收到139個豬場農戶(原本共有265個豬場)的申請。該計劃於二零零七年五月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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