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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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服务

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

一般资料

为使本地之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口能符合入口国家/地方对兽医卫生证明的规定,本署提供以下服务从而促进这些出口。这些服务包括:

由于不同国家/地方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入口有不同的入口管制,因此申请人务须在事前尽早以书面方式向动物及动物产品将运往的国家/地方的政府当局,以及运载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航空公司或船务公司索取有关规定的细则。请注意本署未必能经常证明所有有关规定的详情。

注: 倘该等准备出口的动物,包括其部份及衍生物,受到香港法例第586章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所管制,则申请人亦须向本署申请有关的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濒危物种公约出口证

  

查询

电话:(852) 1823
电邮:icsenquiry@afc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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