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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及檢疫 自然護理 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 附錄
 
漁業

漁業分署的工作

  • 向漁民及養魚戶提供財政及技術支援,推動漁業的可持續發展;
  • 執行法例,規管漁業;
  • 策劃和執行適切的計劃及措施,以存護和管理漁業資源;
  • 為魚類統營處提供行政支援。
 
  漁業概況  
 

本港的漁業由捕撈、海魚養殖及塘魚養殖組成,此行業為本地市場提供穩定的鮮魚供應。在二零零六年,捕撈漁業及海魚養殖業的產量約佔本港海鮮食用量的21%,而塘魚養殖業的產量約佔淡水魚食用量的5%。

捕撈漁業

在二零零六年,本港約有3 950艘漁船,漁民數目約有8 500人。捕魚方法主要有拖網、延繩釣、手釣、刺網及圍網,其中拖網捕魚的漁獲量約佔捕撈漁業總生產量的84%。各類漁船的估計數目刊載於附錄4。據估計,捕撈漁業於二零零六年的產量達154 536公噸,其中約有46 206公噸漁產供應本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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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魚養殖業

海魚養殖業在風浪較少的沿岸水域進行,漁戶以浮排懸掛的網箱養殖海魚。在二零零六年,本港有26個養魚區(分布圖刊載於附錄5),面積共209公頃,持牌的海魚養殖者有1 078名。大部分養殖場以小規模的家庭式經營,平均面積約280平方米。據估計,二零零六年的產量達1 490公噸,約佔本地活海魚食用量的8%。

塘魚養殖業

內陸魚塘主要位於新界西北部,佔地約1 030公頃,二零零六年的產量達1 940公噸。大部分魚塘採用混合養殖法,養殖的魚類品種以鯉科魚為主,混合福壽魚或烏頭一同養殖,有些沿岸魚塘則改為飼養半鹹淡水品種,如金鼓、魚、黃P及龍躉,以獲得較佳的利潤。

 
         
 

漁業的可持續發展

本署已採取多項措施,推動漁業的可持續發展。

 
 

捕撈漁業

打擊破壞性捕魚活動
本署定期巡邏香港水域,打擊違反香港法例第171章《漁業保護條例》所禁止的破壞性捕魚活動,當中包括使用炸藥、有毒物質、挖採或抽吸器具,以及傳送電力的器具。在二零零五年,本署成功檢控的非法捕魚個案共兩宗。

 
 

放置人工魚礁
人工魚礁可促進不同種類的海洋生物的生長和繁育,並為魚類提供食物,以及充當庇護和棲身之所。自一九九六年起,本署一直推行人工魚礁計劃,並在海岸公園,以及牛尾海和大灘海的魚類產卵、育苗場等適當地點,放置了約167 000立方米的人工魚礁。本署又於二零零六年在東平洲海岸公園放置了1 200立方米,由拆卸的海事碼頭的混凝土物料製造的人工魚礁,以增加該處的漁業資源及保護海洋生態。超過220種魚類,包括石斑、P魚、笛鯛、細鱗等高價魚種在這些魚礁覓食、棲息、產卵和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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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服務
本署向漁民提供技術支援、培訓及聯絡、信貸等服務。署方於年內一直與內地及海外的漁業部門及公司保持聯繫,索取遠洋漁業、深海漁業、休閒漁業、水產養殖及漁產品加工行業的資料,並向漁民發放相關資料,以及向漁民提供專業意見,協助他們評估發展計劃。此外,署方為漁民舉辦了兩次遠洋捕漁洽談會和一次探討如何能減低漁船燃油消耗量的座談會,並與海事處共同研究容許本地漁船載客進行休閒垂釣的可行性及所涉及的技術細節。此外,年內漁業發展貸款基金的資本額由1億元提高至2億9,000萬元,以加強貸款支援,協助漁民轉型從事可持續發展漁業或相關的行業,以及協助養殖戶拓展他們的水產養殖業務。

內地機關每年均在南海實施兩個月的休漁期。為了協助約1 300名受影響的拖網及圍網漁民,本署向他們提供由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發放的特別貸款。本署在二零零六年向受影響漁民批出共630宗貸款申請,貸款額合共7,700萬元。此外,本署又在休漁期期間為漁民開辦職業訓練課程及講座,旨在加深他們對漁業管理和存護的認識,以及提升其操作漁船和捕魚的技巧。

漁業影響評估
為了保護漁業資源及魚類的棲息地,本署繼續審核發展建議書,並就建議書、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監察和審核計劃提供專業意見,以確保有關工程對漁業可能產生的影響得到充分披露及評估,並可透過有效的緩解措施盡量減低影響。本署亦協助調查懷疑由發展工程項目所造成的魚類死亡或水質下降個案,以便及早提出補救措施,減少魚類損失。

 
         
 

水產養殖業

妥善管理海魚養殖活動
根據香港法例第353章《海魚養殖條例》,本港所有海魚養殖活動均須領有牌照,並須在指定的魚類養殖區內經營。本署定期巡視各個魚類養殖區,並對非法養殖活動採取執法行動,截至二零零七年三月,共有1 078個持牌海魚養殖戶。

鑒於市民對休閒垂釣活動的需求日漸增加,以及為了協助養魚戶發展較多樣化的業務,本署特別推行計劃准許養魚戶在魚排經營休閒垂釣業務。截至二零零七年三月,本署已批准10個養魚區及33名持牌人從事相關活動。

 
 

維護水產養殖環境
為了盡量減輕紅潮及水質下降對海魚養殖業所造成的影響,本署定期監測養殖區的水質,並實施紅潮監測及管理措施。有關措施包括在紅潮形成前,主動監測浮游植物的工作;以及在接獲紅潮報告後,立刻進行快速的風險評估。本署透過採用地理訊息系統技術的電腦系統,顯示有紅潮出現的海域及時段,迅速分析其發展情況及移動方向。本署透過養殖區的紅潮支援小組、新聞稿和紅潮網頁(www.hkredtide.org),能及早向養魚戶及市民發出紅潮警告,並提供技術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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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零六年,本港水域分別錄得14宗紅潮。在二零零六年出現的紅潮均由無毒的藻類所引起,並沒有引致魚類死亡。

本署曾經在滘西魚類養殖區內進行了一項研究,試驗以特別設計的人工魚礁(名為生物過濾器)改善養魚區內的水質及海牀環境。由於研究結果令人滿意,本署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在深灣的另一合適魚類養殖區投置了十座生物過濾器,體積合共為540立方米。

 
     
 

推廣優良的水產養殖方法
為了減輕魚戶因魚病所引致的損失,本署推行了魚類健康檢查計劃。年內,本署定期派員巡查魚場以便及早發現魚病,並向養魚戶提供預防魚病措施的培訓,以及為患病魚類提供診治服務。本署透過研討班、派發宣傳單張和在魚場示範,向養魚戶推介經改良的養殖技術及良好的管理方法。

 
     
 

優質養魚場計劃
漁護署在二零零五年年中推行自願性質的「優質養魚場計劃」,協助促進本地水產養殖業的競爭力。參加計劃的養魚場須實施良好的水產養殖方法,以提升環境衞生及養魚的質素。養魚須於出售前通過品質保證測試,包括檢驗其體內的殘留藥物及重金屬水平,以確保符合食物安全標準。計劃推出後,深受本地海魚及塘魚養殖戶歡迎,至二零零七年四月為止,共有65個養魚場成功登記為「優質養魚場」(18個魚塘及47個魚排),佔本港養魚場面積約11%。漁護署和魚類統營處會繼續為該品牌的漁產品進行宣傳及市場推廣。

加強本地養殖場監測
為了提高本地養殖業的質素,本署於二零零七年初開始為本地塘魚養殖場進行一項自願登記計劃。截至二零零七年三月,已有150個塘魚養殖場登記參與計劃。

漁業可持續發展委員會
當局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成立漁業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研究可促進香港漁業持續發展的長遠目標和方向,以及落實推行的策略,而所制訂的建議會考慮到本地和國際的漁業、漁業資源和貿易發展趨勢;香港捕撈漁業與水產養殖業在生態上的可持續性及在經濟上的可行性﹔以及其他相關因素,包括對財政和社會的影響等因素。本署除了擔任委員會主席,亦向委員會提供支援服務,報告期內已進行了初步討論。委員會將於二零零八年下半年提交報告。

 
         
 

魚類銷售

確保魚類產品有秩序地批銷
為了確保新鮮海魚能有秩序地批銷,本署根據香港法例第291章《海魚(統營)條例》,繼續向非法批銷海魚採取執法行動。此外,本署向根據上述法例成立的魚類統營處提供技術及行政支援,從而確保統營處透過魚類批發市場,為漁民及魚商提供有秩序的批銷服務。

 
     
 

推廣本地漁業產品

本署與魚類統營處緊密合作,推廣本地漁產品。於二零零六年,魚類統營處繼續透過其轄下的魚類產品加工中心,發展優質漁產品,並利用其市場網絡,成功把本地的優質漁產品推銷給本地市民,特別是來自優質養魚場計劃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