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及检疫

检验及检疫分署的工作

  • 调查及控制动物疾病的爆发个案;
  • 巡查禽畜农场;
  • 管理在本地食用动物农场层面的抗菌素耐药性的风险;
  • 提供兽医诊断支援及监察服务,以监控疾病及食用动物体内的残余药物;
  • 规管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口;
  • 签发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证明书;
  • 规管除害剂的注册和销售;
  • 监察及规管动物贸易;以及
  • 推广动物福利并妥善处理流浪动物。

预防禽流感

禽流感演习

为了保障市民免受禽流感的威胁,本署推行全年持续不断的监控工作,监察各个有禽流感风险的地点,包括家禽农场、家禽批发市场、观赏雀鸟店铺、休憩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此外,本署每天收集野鸟尸体作化验。在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本署共检测了5 213只禽鸟尸体及32 378个拭抹样本。

任何人如违反禁止散养家禽(鸡、鸭、鹅、鸽及鹌鹑)的法例,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本署人员巡查乡郊村落,在各村的告示板张贴单张及派发宣传单张,向村民传达防范禽流感的信息。本署人员亦会根据投诉及巡查所得的资料采取突击行动,以打击违法行为。

此外,所有观赏雀鸟在进口本港时均须接受禽流感检验,通过后方可进口。


巡查禽畜农场

为保障市民免受禽流感感染,本署除了在本地家禽农场实施强制性禽流感疫苗计划外,亦定出严格的生物保安规定。每批鸡只必须通过禽流感检验,方可在市面发售以供食用。

本署定期巡查本地家禽农场和猪场,并向农户就农场管理、生物安全、疾病预防和正确使用兽药提供专业意见。

年内,本署巡查本地禽畜农场达2 732次,检疫入口种猪1 350头。

抗菌素耐药性监察

为根据《香港抗菌素耐药性策略及行动计划 2017 - 2022》管理在本地食用动物农场层面的抗菌素耐药性的风险,本署于二零一七年四月成立抗菌素耐药性监察组,以实施行动计划内的相关工作。

现阶段工作包括于本地食用动物农场收集抗菌素甪量资讯及采集样本进行抗菌素甪量及抗菌素耐药性细菌的化验,以及举办教育和宣传活动以加强公众对此问题的认识和向持份者推广良好作业措施。在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抗菌素耐药性监察组巡查了28个鸡场及34个猪埸。为订制合适及可持续用于监察本地食用动物农场的抗菌素甪量及抗菌素耐药性细菌的系统,本署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委派顾问公司进行为期15个月的相关研究。本署亦邀请海外专家为持份者举办了四场教育研讨会,又推出海报、小册子、广告及多款纪念品以提高公众意识。


兽医化验所

大龙兽医化验所的动物疾病检测服务

大龙兽医化验所提供的动物疾病检测服务,包括化验动物病原体及化验屠宰前食用动物体内的化学物残余。在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化验所共接获超过10 500宗要求对动物、雀鸟及鱼类疾病作出调查的个案,进行超过229 000项监察禽流感的化验及101 000项监察化学物残余的化验。


动植物检疫管制

本署是本港动物出入口管制部门,负责监察所有动物的进口及转口,以防止动物疾病传入香港。

根据香港法例第139章《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条例》及第421章《狂犬病条例》,进口活生动物和禽鸟的人士须向本署申请特别许可证,违例者会被检控。在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本署共签发8 014份进口/转口活生动物和禽鸟的许可证。

本署会根据目的地的入口要求,为出口动物或禽鸟签发动物健康证书。年内,本署共处理4 584份动物健康证明书的申请。

执勤中的检疫侦缉犬

为加强堵截非法进口动物以保障公众卫生,本署于二零零八年二月开始推行检疫侦缉犬计划,安排经过训练的犬只在各口岸管制站执勤。

根据香港法例第207章《植物(进口管制及病虫害控制)条例》,输入本港的植物必须领有由本署发出的植物进口证及由出口地的国家植物保护机构发出的有效植物检疫证明书,而输入植物病虫害则必须预先领有进口授权书。在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本署共签发2 625份进口证及授权书。

有关植物进口管制和植物检疫签证服务的统计数字载于附录9


管制除害剂

克百威及敌百虫已于二零一七年九月被列入《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为履行公约的要求,本署已取消这两种除害剂的注册,并将这两种除害剂加入《除害剂条例》(第133章)附表2第1部。

年内,本署于多个宣传活动设置互动游戏摊位和举办「安全及正确使用除害剂」讲座,以加强推广安全及正确使用除害剂。活动包括香港理工大学安全周、香港北区花鸟虫鱼展览会和本地渔农美食迎春嘉年华。本署亦于多个政府合署大堂举办主题为「精明使用除害剂—安全措施要做齐」的巡回展览以及印制第二版「安全及正确使用除害剂—草地及园境管理」小册子,以教育市民使用除害剂时应注意的事项。

有关管制除害剂的统计数字载于附录10


植物品种保护

香港法例第490章《植物品种保护条例》为植物育种者(或植物品种拥有人)提供申请专利权的法律途径,以保障培育及发展栽种植物品种人士的权益。获授权人士享有入口、出口、生产有关品种的生殖材料作售卖用途,并出售或要约出售该等材料的专有权,有效期长达20年或25年。


动物管理

为了预防动物疫病,规管动物售卖,以及推广动物福利,本署采取多项动物管理措施。

狂犬病在香港受到有效控制,自一九八零年代已再没有发现狂犬病个案。本署在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新签发和续发的狗牌有60 518张,这些狗只已接种狂犬病疫苗。年内,本署共捕捉、接收或处理1 439只流浪狗和615只流浪猫;683只健康且温驯的动物透过19间伙伴动物福利机构由市民领养。

本署定期在新界乡村及离岛举办巡回展览,提醒市民为五个月大或以上的狗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植入微型晶片及领牌,并每三年再为狗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和续牌。展览亦推广为动物绝育及做个负责任的宠物主人。年内,本署共举办八次这类展览,当中三次派出人员为离岛村民的狗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办理领牌手续,以及提供妥善管理狗只的建议。

巡查动物售卖商

法例规定任何人经营动物买卖,必须领有「动物售卖商牌照」,并贯彻执行发牌条件。宠物店只可售卖从认可来源取得的动物。本署定期巡查持牌宠物店,确保店铺没有违反发牌条件。在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本署共发出341个动物售卖商牌照,售卖的动物包括猫、狗、雀鸟及爬行类动物等。

为了促进动物福利、保障动物及公众健康,修订的《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售卖及繁育)规例》已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生效,以加强规管动物售卖商及狗只繁育活动。根据修订后的规例,任何人士出售狗只均需领取牌照或许可证,不论该人士是否将其狗只作为宠物饲养。任何人士饲养雌性狗只作繁育用途,并出售或要约出售该狗只或其后代,须领取繁育狗只牌照。在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本署共发出32个繁育狗只牌照。

本署自二零一一年开始与动物福利机构合作,于西贡及大屿山推行流浪牛「捕捉、绝育、迁移」计划,以长远控制它们的数目。计划有助减少流浪牛对市民造成的滋扰及潜在危险,同时保障它们的福利。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计划合共为427头流浪黄牛和水牛绝育,并迁移562头牛。

为期三年的流浪狗只「捕捉、绝育、放回」试验计划已于二零一八年年初完结。香港爱护动物协会及保护遗弃动物协会将会继续照顾试验计划中所纪录的狗只,监察它们的数目,以及在来年向本署提供长洲和元朗大棠试验区中狗只的相关资料。

有关动物管理及相关牌照的统计数字载于附录11


动物福利

犬只训练课程

为更有效处理有关残酷对待动物的举报或投诉,本署、相关政府部门和爱护动物协会组成「动物福利专责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检讨个案的处理工作,以确保动物福利得到充分保障。

年内,本署举办多项公众教育和宣传活动,推广动物福利,包括「有你宠爱」狗狗领养嘉年华、5个与其他志愿团体合办的宣传活动、5次犬只训练课程、91场学校/屋邨讲座、34场巡回展览,及4个宠物公园巡回宣传活动。

狗狗领养嘉年华

本署再度制作推广领养服务和做个尽责宠物主人的电视短片,于巴士上播放。新一辑短片「有你宠爱」共10集已上载于YouTube「渔护署动物管理」频道及本署动物管理科网页。

本署借出影片播放器、展板及摊位游戏设施予学校、屋苑和机构,协助推广爱护动物及做个尽责任宠物主人的讯息。影片播放器载有政府电视宣传短片及与动物福利有关的教育短片。

校访活动

为协助外藉雇佣掌握带狗只到公众地方时须注意的事项,本署提供以五种语言制作的单张。本署亦利用单张和海报向建筑业界推广建筑地盘饲养狗只的守则。

本署与伙伴动物福利机构合作,推广动物福利、领养服务等。经这些机构安排而获领养的动物,本署会提供免费绝育服务。此外,本署动物福利机构为提供适当的财政支援,以协助举办相关的教育和推广活动。本署在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预留了150万元,供动物福利机构申请,以促进动物管理和推广动物福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