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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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Q1 什么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为了确保野生动植物标本的国际贸易不会危害到这些物种的生存,各国于一九七三年签订了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并于一九七五年全面实施,透过许可证制度规管濒危动植物的进口和出口。截至2023年,全球已超过180个缔约国。

《公约》按物种受国际贸易威胁的程度,超过40,000种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濒危动植物分别列入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 3个附录内。

   
Q2 在香港,濒危物种受到什么管制?
 

本港已制订香港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法例第586章《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该条例),以履行《公约》的规定。该条例规定,无论进口、从公海引进、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列明的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濒危动植物,不论活生、已死、其任何部分或衍生物,都必须事先领有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签发的许可证。该条例亦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豁免某些濒危物种标本的许可证要求。

   
Q3 我如何能查询某些动植物物种的管制情况?
 

要了解某一动物或植物是否列明的濒危动植物,可查阅该条例的附表。至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上物种的管制情况,你可参阅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公约》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Species+网站。你亦可向本署查询。查询时,你应该提供有关物种的资料如学名、来源地或相片,以方便翻查。

   
Q4 如可申请许可证?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申请许可证进口、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须填写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指定的表格,并附同有关的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证明文件,例如《公约》出口准许证、进口/从公海引进许可证、管有许可证及发票等,递交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本署。处理许可证的申请一般需时2个工作天(如进口活生动物需五个工作天)。许可证申请人需缴交指定的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费用,但并非每项申请均可自动获签发许可证。申请人必须在获发许可证后才安排进口、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

某些标本可能同时受其他法例所管制。持证人不会因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所发出的许可证而豁免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遵守其他法例的要求

   
Q5 如我需进口或出口濒危物种来往中国内地及香港特区,是否需要申领许可证?
  中国内地及香港特区之间的濒危物种贸易同样受管制。如从中国内地进口,也必须领有由中国《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濒危物种出口准许证。而某些标本必须申领本署签发的许可证。出口或再出口濒危物种到中国内地,必须申领许可证。详情请向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查询。
   
Q6 会否为非《公约》管制的物种签发许可证?
 

出口非《公约》管制的物种毋须申领许可证。但本署会为非《公约》管制的物种签发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再出口证明书,以方便这些物种在抵达进口国家时作清关之用。你必须提交一份已填妥的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申请表(AF245)及由先前出口地管理机构所发出的证明文件,例如产地来源证、卫生证明或植物检疫证明书。每一张再出口证明书费用为$260,而有效期为6个月。

   
Q7 我是否需要为过境性质带进香港的标本申领许可证?
 

过境的列名物种也受条例管制。任何濒危物种,须附同出口国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公约》文件。有关物品在港逗留期间,是由渔农自然护理署或获授权人员所控制的。

倘过境物品为活体动物,条例亦要求须在预期抵港前至少3个工作天,将所有资料通知本署。

经空运抵港须通知进出口科的机场办事处
电话:2116 0175
传真:2116 0176

经边境抵港须通知进出口科的文锦渡办事处
电话:2673 4443
传真:2652 5298

以其他运输途径抵港须通知濒危物种保护科
电话:2150 6986
传真:2377 4413
   
Q8 参观濒危物种资源中心是否需要预约?
 

参观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濒危物种资源中心费用全免。请按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此处查阅中心的开放时间。

有兴趣的团体可先致电本署职员(电话:2150 6974 / 2150 6979)查询拟参观的日期是否可行,然后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申请表可在此网页下载或致电1823透过传真索取。

   
Q9 假如我发现某人非法进口、出口或售卖濒危物种,我应如何处理?
 

请通知本署的濒危物种保护科。你可致电本署举报热线2150 6978(未能接听之来电会转驳至留言信箱),传真号码2736 1501,电邮espint@afcd.gov.hk或利用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濒危物种资料邮柬把线报通知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