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存护主要集中在稀有及濒危植物,这些植物一旦被发现,便会尝试以以下的方式存护。
执行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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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法例第96章:林区及郊区条例,禁止损毁政府土地上林区或植林区内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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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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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郊野公园、特别地区及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保护稀有及濒危物种的生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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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约占本港百分之四十的土地,覆盖了本港大部份的青山翠谷,并在植物存护上担当重要的位置,一些位于郊野公园范围内的稀有植物物种的生境已受到法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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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拥有独特的植物生境,当中存在着一些稀有或珍贵以及/或受到林区及郊区条例(香港法例第96章)所保护的品种。在这些地点或其附近提出的发展事宜须谘询渔农自然护理署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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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繁殖
- 以采集种子、插枝及高空压条法繁殖稀有及濒危植物。倘若发现有危害该生境的可能,可以以移植的方法将植物移往另一安全的生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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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杉 |
人工繁殖成功的例子如:油杉、红皮糙果茶及大苞山茶。在野外收集其种子并在苗圃发芽育苗,再将树苗种出郊野使其成功地建立新的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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