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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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香港东北水域增殖放流行动

背 景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于 二 零 一 九 年 六 月 在 香 港 东 北 水 域 进 行 增 殖 放 流,目 的 是 希 望 促 进 具 商 业 价 值 的 本 地 渔 业 物 种 的 恢 复 及 长 远 增 加 本 地 渔 业 资 源,并 响 应 二 零 一 九 年 「全 国 放 鱼 日」 及 「世 界 海 洋 日」,以 提 高 公 众 对 海 洋 护 理 和 渔 业 资 源 可 持 续 性 的 意 识。本 署 随 后 亦 于 同 年 十 一 月 进 行 另 一 次 增 殖 放 流。从 是 次 增 殖 放 流 行 动 所 得 的 资 料,可 协 助 我 们 策 划 将 来 提 升 渔 业 资 源 的 措 施。

 

放 流 的 物 种 及 地 点

在 二 零 一 九 年 的 增 殖 放 流 行 动 中,投 放 的 幼 鱼 包 括 约 共 12,000 条 红 斑 (赤 点 石 斑;见 图一) 及 4,000 条 石 蚌( 星 点 笛 鲷;见 图 二),它 们 均 为 具 商 业 价 值 的 本 地 物 种,其 种 群 数 目 在 过 去 数 十 年 间 有 所 减 少。

图 一 : 红 斑 (赤 点 石 斑 ) 图 二 : 石 蚌 ( 星 点 笛 鲷 )

 

香 港 东 北 水 域 有 适 合 红 斑 及 石 蚌 栖 息 的 天 然 岩 礁 和 巨 砾,也 有 海 岸 公 园 和 人 工 鱼 礁,可 为 放 流 的 幼 鱼 提 供 合 适 的 生 境 及 保 护,也 能 提 供 足 够 的 食 物。我 们 以 往 在 该 水 域 进 行 水 底 调 查 时,亦 有 发 现 红 斑 和 石 蚌 的 踪 迹,显 示 该 水 域 为 它 们 的 天 然 生 境。

 

放 流 的 准 备 及 过 程

我 们 参 照 了 相 关 指 引 及 规 定,小 心 策 划 是 次 增 殖 放 流 行 动,以 免 对 海 洋 环 境 造 成 影 响。放 流 的 幼 鱼 由 信 誉 良 好 的 孵 化 场 供 应 , 而 生 产 幼 鱼 的 亲 鱼 来 自 南 中 国 海 水 域。幼 鱼 在 运 抵 香 港 前 已 就 常 见 鱼 类 疾 病 进 行 检 疫,并 预 留 一 段 时 间 让 幼 鱼 适 应 香 港 水 域 环 境,确 认 幼 鱼 的 健 康 情 况 良 好 才 进 行 放 流。

在 放 流 时 我 们 利 用 特 制 的 鱼 笼 将 幼 鱼 浸 在 水 中 让 其 适 应 现 场 环 境,以 尽 量 减 轻 幼 鱼 在 处 理 过 程 中 受 到 的 压 力。潜 水 员 会 把 鱼 笼 从 运 载 船 只 逐 步 带 到 水 底 预 定 的 位 置 才 放 出 幼 鱼。

 


监 察 调 查

本 署 进 行 了 为 期 一 年 的 水 底 观 察 调 查,以 监 察 幼 鱼 及 放 流 地 点 的 情 况。部 份 幼 鱼 的 背 鳍 对 下 位 置 植 入 了 幼 细 的 外 置 塑 料 标 签(见 图 三 及 图 四),以 便 对 个 别 幼 鱼 进 行 追 踪 监 察 。 此 外,因 应 水 底 的 能 见 度 有 时 颇 低,我 们 在 这 次 放 流 行 动 中,试 验 利 用 声 学 遥 测 技 术 去 追 踪 幼 鱼。该 方 法 在 其 他 国 家(如 澳 洲、美 国)已 被 广 泛 用 于 监 察 增 殖 流 放 的 成 效。在 放 流 前,少 部 份 幼 鱼 先 被 植 入 声 学 标 签(见 图 五),而 放 置 在 人 工 鱼 礁 附 近 的 接 收 器 可 侦 测 到 那 些 带 有 标 签 的 幼 鱼 的 出 没 状 况(见 图 六),藉 以 记 录 幼 鱼 喜 好 的 生 境 及 移 动 范 围。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红 斑 幼 鱼 流 动 性 较 低,倾 向 躲 藏 在 人 工 鱼 礁 的 孔 洞 和 裂 缝 中;石 蚌 幼 鱼 的 活 动 范 围 较 大,会 与 其 他 鱼 类 组 成 鱼 群 在 人 工 鱼 礁 附 近 出 没,小 部 份 则 迁 移 至 附 近 的 其 他 人 工 鱼 礁 及 天 然 岩 礁。 部 份 植 入 声 学 标 签 的 幼 鱼,在 放 流 后 的 十 个 月 仍 然 可 以 在 人 工 鱼 礁 附 近 侦 测 到。

图 三 : 植 入 标 签 的 幼 鱼 图 四 : 外 置 塑 料 标 签 上 印 有 四 位 数 字 编 号、渔 护 署 的 中 英 文 简 称 及 政 府 电 话 热 线 1823

 

图 五 : 声 学 标 签 图 六 : 放 置 在 海 底 的 声 学 接 收 器

 

公 众 参 与

市 民 如 捕 获 或 观 察 到 植 入 标 签 的 红 斑 或 石 蚌 幼 鱼,请 在 可 行 情 况 下 尽 量 记 录 以 下 资 料:

  • 捕 获 或 观 察 到 红 斑 / 石 蚌 的 日 期 及 地 点
  • 标 签 的 颜 色 及 四 位 数 字 编 号
  • 该 红 斑 / 石 蚌 的 照 片 或 影 片 (如 有)
  • 红 斑 / 石 蚌 的 大 约 体 长(厘 米)
  • 红 斑 / 石 蚌 的 大 约 重 量(克/两)

在 记 录 有 关 资 料 后,请 尽 可 能 将 幼 鱼 小 心 放 回 海 中 让 其 继 续 成 长 繁 殖,并 通 知 我 们 有 关 资 料 以 便 跟 进(政 府 电 话 热 线:1823 / 图 文 传 真:2814 0018 / 电 邮:fmdmail@afcd.gov.hk)。提 供 资 料 的 人 士 将 可 获 赠 纪 念 品 乙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