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指导、训练、联络及财政援助
档案格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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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援助 紧急救援基金 为修理或更换渔船及渔具而发放的补助金 渔农自然护理署负责办理紧急救援基金的补助金申请,以供修理或更换因天灾或火灾而受损毁或损失的渔船及渔具。这补助金会发放给受损失程度大至值得援助的符合资格者。 渔农业补助金 本署亦负责发放紧急救援基金的渔业补助金,以减轻受天灾所害及被认为符合资格的养鱼业者的经济困难。 查询电话
申请表格
递交填妥表格
申请人须填妥表格,连同附带的所需证明文件,邮寄往下列地址: 九龙长沙湾道三○三号 长沙湾政府合署八楼八二五室 渔农自然謢理署 联络及特别职务组 或 亲自递交:地址同上 或 传真#:(852)2314 2866 或 #如以电子方式递交已填妥的表格,申请人须出席署方安排的会面,并提交申请所需文件副本,带备相关文件正本供署方核对,及在递交的表格上签署以确认申请和所提交的资料真确无讹。
申请人须于灾后七个工作天内,携同身份证明文件前往香港新界元朗凹头青山公路2 7咪凹头渔业办事处办理申请手续。 或 把填妥的申请表格,电邮至fish_tsps@afcd.gov.hk。 请注意,如以电子方式递交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出席署方安排的会面及养鱼场实地调查,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供署方核对,及在递交的表格上签署以作确认。
申请人须于灾后七个工作天内,携同身份证明文件及海鱼养殖业牌照,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申请手续。 或 把填妥的申请表格,电邮至fish_lic_enf@afcd.gov.hk。 请注意,如以电子方式递交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出席署方安排的会面及养鱼埸实地调查,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供署方核对,及在递交的表格上签署以作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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