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分署簡介

漁業分署提供基本設施和支援服務,促進本地捕撈漁業及水產養殖業有效率而可持續生產,分署工作如下:—

• 向漁民及養魚戶提供財政及技術支援,以推廣漁業可持續發展;
• 執行法例,規管漁業;
• 策劃和執行適切的計劃及措施,以存護和管理漁業資源;以及
• 為魚類統營處提供技術及行政方面的支持。


漁業概況

本港的漁業由捕撈漁業、海魚養殖業及塘魚養殖業組成,提供穩定的鮮魚供應給本地市場,對香港有很大貢獻。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四年,捕撈漁業及海魚養殖業的產量約佔本港海鮮食用量的31%及28%,而塘魚養殖業的產量在該兩個年度分別約佔淡水魚食用量的6%及5%。

 
 

捕撈漁業
在二零零三年,本港約有4,630艘漁船,漁民約10,130人,佔總勞動人口的0.31%。二零零四年,漁船的數目減至4,330艘左右,漁民數目輕微下降至9,770人,佔總勞動人口的0.27%。捕魚方法主要有拖網、延繩釣、手釣、剌網及圍網,其中拖網捕魚的漁穫量在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四年分別約佔捕撈漁業總生產量的84%及85%。各種漁船的數目載於附錄4。在二零零三年,捕撈漁業的生產量估計達157,440公噸,其中約62,960公噸供應本地市場;二零零四年的產量估計達167,540公噸,其中60,000公噸供應本地市場。

海魚養殖業
海魚養殖業在風浪較少的沿岸水域進行,以浮排懸掛的網箱養殖海魚。本港現有26個養魚區(分佈圖載於附錄5),面積共209公頃,持牌的海魚養殖者有1,118名。大部分養殖場以小規模家庭式經營,平均面積約260平方米。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四年的產量估計達1,490公噸及1,540公噸,約佔本地活海魚食用量的9.5%及9.1%。

 
 


塘魚養殖業

內陸魚塘主要位於新界西北部,佔地約1,030公頃,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四年的產量分別達2,110公噸及1,980公噸。大部分魚塘採用混合養殖法,養殖的魚類品種以鯉科魚為主混合福壽魚或烏頭一併養殖,有些沿岸魚塘則改為飼養半鹹淡水品種如金鼓、魚、黃P及龍躉,以獲得較佳的利潤。


捕撈漁業的可持續發展

 
 


本署已採取下列措施,推動捕撈漁業的可持續發展—

打擊破壞性捕魚活動
本署定期巡邏香港水域,打擊香港法例第171章《漁業保護條例》所禁止的破壞性捕魚活動,包括使用炸藥、有毒物質、挖採或抽吸器具,以及傳送電力的器具。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四年,本署成功檢控的非法捕魚個案共19宗。

 
 


放置人工魚礁及投放魚苗

自一九九六年起,本署一直推行人工魚礁計劃,以提高本港的海洋資源。署方在海岸公園以及牛尾海和大灘海的魚類產卵及育苗場等適當地點放置了約165,570立方米的人工魚礁,又在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四年進行蝦苗及魚苗放養試驗,以期增加漁業資源。

捕魚活動的新規管機制
為有效管制本港的捕魚活動和令本地漁業重回可持續發展的軌道上,本署建議修訂《漁業保護條例》,就設立捕魚牌照制度、劃定漁業保護區和實施全港性休漁期制定規管機制。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期間,本署向漁民團體、環保團體、諮詢委員會、區議會及公眾人士進行廣泛的公開諮詢,收集他們對有關建議的意見。

漁業影響評估
為了保護漁業資源及魚類的棲息地,本署繼續審核建議進行的發展項目,並就該些建議、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監察和審核計劃提供專業意見,以確保有關工程項目對漁業可能產生的影響獲充分評估,並透過有效的緩解措施把影響減至最低。

跨界聯繫
南海漁業資源的管理和存護問題是本港和內地漁民共同關注的議題。本署已和內地有關當局建立緊密溝通的渠道,以促進在這方面的跨界事項上的交流和合作。透過這些渠道,本署與內地有關當局討論了多項事宜,包括在南海實施的休漁期、對在內地水域作業的香港漁船實施新的規管機制,以及發展遠洋漁業等等。

 
 


公眾教育

為了提高市民對存護漁業資源重要性的關注,本署在二零零三年在香港仔設立漁業教育中心。參觀該中心的市民可透過展品、互動遊戲及短片介紹,進一步了解本港的捕魚業、漁業資源及漁業管理措施。該中心自開放以來,共接待了超過11,000名訪客。此外,本署繼續透過香港魚網(www.hk-fish.net)和製作二零零五年「每周一魚」畫曆等教材,向市民傳遞存護漁業資源的訊息。

 

可持續發展漁業的進展
本署提供技術支援、培訓及聯絡服務、信貸服務等,協助業界發展遠洋漁業及其他可持續發展的漁業。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四年,署方與內地漁政當局及高等院校合作,為漁民提供兩個培訓課程及一個講座,以增進漁民在遠洋漁業方面的技術和知識。署方亦安排漁民前往新西蘭考察,參觀當地的漁業和市場設施,以探討本地漁民在當地發展遠洋捕魚業務的可行性。此外,漁業發展貸款基金發放200萬元的貸款,協助一名漁民發展深海圍網作業。經過試驗及進一步改良,這種作業方式可為本地漁民轉型從事可持續發展漁業提供一個不錯的選擇。

 
 


提供支援服務
政府為業界提供各種支援服務,協助漁民適應不斷轉變的經營環境。該些服務包括實施「內地過港漁工」計劃,以紓緩捕魚業人手不足的問題,管理為漁民提供財政支援的漁業貸款基金,以及監督漁民合作社的運作,推動漁民互助。內地管理當局在南海每年實施兩個月的休漁期,為協助受影響的約1,400名拖網及圍網漁民,本署透過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向他們提供特別貸款。署方在二零零三年向受影響漁民批出300宗合共890萬元的貸款,以及二零零四年450宗合共2,600萬元的貸款。此外,又在休漁期間為漁民開辦職業訓練課程及講座,協助他們提升操作漁船和捕魚的技能,以及加深其對漁業管理和存護的認識。

 
 

 

水產養殖業的可持續發展

本署採取下列措施,藉以推動本港水產養殖業的可持續發展—

妥善管理海魚養殖活動
根據香港法例第353章《海魚養殖條例》,本港所有海魚養殖活動均須在指定的魚類養殖區及在領有牌照的情況下經營。本署定期巡視各個魚類養殖區,並就非法養殖活動採取執法行動,以確保海魚養殖活動獲得妥善管理。

為應付市民對休閒垂釣日增的需求和紓緩養魚戶面對的困難,本署推行計劃,容許養魚戶在魚排經營休閒垂釣業務。有意參與有關計劃的養魚戶必須作出適當的措施,以維護養魚環境和保障市民的安全。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本署已批准10個養魚區及33名持牌人進行有關活動。

維護水產養殖環境
為了盡量減輕紅潮及水質下降對海魚養殖業的影響,本署定期監測養殖區的水質,並實施紅潮監測及管理措施。有關措施包括在紅潮形成前主動監測浮游植物的工作和對接獲的紅潮報告進行快速的風險評估。本署透過採用地理訊息系統技術的電腦系統顯示紅潮出現的海域及時段,以及迅速分析其發展情況及移動方向。透過養殖區的紅潮支援小組、新聞稿和紅潮網頁(www.hkredtide.org),本署能及早向養魚戶及市民發出紅潮警告,並提供技術意見。

 

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四年,本港水域分別錄得22宗及45宗紅潮。雖然在二零零四年出現的紅潮均由無毒的藻類所引起,但二零零三年有四宗紅潮是由可能有害的藻類(甲藻、米氏凱倫藻、海洋褐胞藻及球形棕囊藻)引起的。本署已即時加強監測,並向有關養殖區的養魚戶發出警告。該兩個年度的紅潮均沒有引致魚類死亡。

此外,本署繼續審核建議進行的發展項目,就該些建議、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監察和審核計劃提供專業意見,以確保工程項目對養殖漁業可能產生的影響獲充分評估,並透過有效的緩解措施把影響減至最低。本署亦協助調查懷疑是由發展工程項目造成的魚類死亡或水質下降的個案,以便及早提出補救措施及減少魚類損失的意見。

 
 


推廣優良的水產養殖方法

在香港發現的魚病主要是由病原菌或寄生原蟲所引起,同時亦與養殖場的水質及飼養操作方面的問題有關。為協助養魚戶減輕魚病所構成的損失,本署推行魚類健康檢查計劃,定期巡查魚場,以便及早發現魚病,指導養魚戶預防魚病的措施,以及在魚類一旦患病時提供診治服務。本署透過研討班、派發宣傳單張和在魚場示範,向養魚戶介紹經改良的養殖技術及良好的管理方法。

此外,本署繼續鼓勵養魚戶使用粒狀魚糧,以取代傳統上以雜魚為飼料的做法。乾式粒狀魚糧可大大減輕餵飼魚類所造成的污染,並可同時提高飼料的效能和魚類的健康。本署定期收集在市面出售的乾式粒狀魚糧作營養分析,以協助養魚戶作出適當選擇。在本署支援下,近年改用乾式粒狀魚糧的海魚養殖戶日益增多。

 
 


物色可供養殖的新品種
為了向養魚戶提供更多選擇,本署不斷物色具良好銷售潛力及適宜向養魚戶推介的新品種。署方在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四年試驗養殖四種淡水魚,包括有寶石鱸、丁桂魚、條紋鱸及睡鱈。並在技術研討班上向養魚戶介紹養殖這些品種的技術。在該四個品種中,以寶石鱸最為適宜養殖,因其在本港的魚塘環境生長迅速,味道鮮美,而且迅即獲市場接受。鑒於進口的魚苗價格昂貴,供應又不穩定,本署在二零零五年年初進口寶石鱸的受精卵,在本地試行孵化和培育魚苗,希望以較低的成本為本地的塘魚養殖戶提供穩定的魚苗供應。

 


漁業貿易的可持續發展

本署採取下列措施,藉以促進漁業貿易的可持續發展—

 
 


確保魚類產品有秩序地批銷

為了確保新鮮海魚能有秩序地批銷,本署根據香港法例第291章《海魚(統營)條例》,就非法批銷海魚採取執法行動。此外,本署向根據上述法例成立、屬法定組織的魚類統營處提供技術及行政支援,以確保統營處透過魚類批發市場為漁民及魚商提供有秩序的批銷服務。為了保障公共生,統營處在二零零三年年底接管香港仔海濱花園未受規管的活海魚批發活動,在統營處管理下,該魚市場的營運已納入正軌,並且在有秩序及符合生的情況下進行。

 

 
 
推廣本地漁業產品
本署與魚類統營處緊密合作,為推廣本地漁業產品推行適當的措施。新措施包括由魚類統營處成立一個魚類產品加工中心,發展優質漁產品,並為推銷這些產品建立本地品牌。此外,本署協助訂定香港與內地達成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下的漁業產品名單;這項安排將可提高本港漁業產品在內地銷售的發展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