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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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的职责

本 署 向 市 民 提 供 与 渔 农 业 、 自 然 存 护 、 动 植 物 及 渔 业 监 管 有 关 的 服 务 , 纲 领 范 围 包 括 以 下 各 项 :

(1)

渔 农 事 宜 及 新 鲜 副 食 品 批 发 市 场

宗 旨
促 进 渔 农 产 品 的 生 产 及 提 高 渔 农 业 生 产 力 。

简 介
本 署 为 落 实 宗 旨 而 进 行 的 工 作 包 括 :

  • 向 本 地 农 民 及 渔 民 提 供 基 础 设 施 支 援 、 技 术 协 助 及 指 导 、 信 贷 及 职 业 训 练 ;

  • 进 行 有 关 应 用 及 技 术 方 面 的 研 究 , 引 进 现 代 科 技 及 作 业 模 式 , 以 提 高 渔 农 产 品 的 生 产 效 率 , 并 改 善 其 质 素 ;

  • 筹 划 并 推 行 有 效 的 管 理 工 作 及 服 务 , 以 促 进 渔 农 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 就 蔬 菜 统 营 处 及 鱼 类 统 营 处 的 运 作 提 供 行 政 及 技 术 支 援 ; 以 及

  • 管 理 政 府 新 鲜 副 食 品 批 发 市 场 , 并 监 督 过 时 的 新 鲜 副 食 品 批 发 市 场 的 重 建 工 作 。

   

(2)

自 然 护 理 及 郊 野 公 园

宗 旨
护 理 动 植 物 及 自 然 生 境 ; 指 定 及 管 理 郊 野 公 园 、 特 别 地 区 、 海 岸 公 园 及 海 岸 保 护 区 ; 以 及 规 管 在 本 港 进 行 的 濒 危 动 植 物 物 种 国 际 贸 易 。

简 介
本 署 为 落 实 宗 旨 而 进 行 的 工 作 包 括 :

  • 根 据 郊 野 公 园 条 例 及 海 岸 公 园 条 例 , 管 理 及 保 护 郊 野 公 园 、 特 别 地 区 、 海 岸 公 园 及 海 岸 保 护 区 , 从 而 达 到 自 然 护 理 、 康 乐 、 旅 游 及 教 育 等 目 的 ;

  • 促 进 生 物 多 样 性 , 并 推 广 与 环 境 配 合 的 方 式 使 用 郊 野 公 园 及 海 岸 公 园 ;

  • 认 定 有 高 度 科 学 价 值 的 地 点 , 以 列 为 具 特 殊 科 学 价 值 地 点 ;

  • 就 发 展 建 议 、 规 划 研 究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估 提 供 有 关 自 然 护 理 方 面 的 意 见 ;

  • 监 察 及 审 核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估 条 例 批 准 的 发 展 工 程 而 须 采 取 的 生 态 缓 解 措 施 ;

  • 提 高 市 民 对 自 然 护 理 的 认 识 , 并 执 行 有 关 自 然 护 理 的 法 例 ;

  • 透 过 发 牌 制 度 规 管 濒 危 物 种 的 国 际 贸 易 , 并 遏 制 在 本 港 非 法 买 卖 濒 危 物 种 ;

  • 米 埔 及 内 后 海 湾 拉 姆 萨 尔 公 约 湿 地 的 自 然 护 理 及 管 理 工 作 ; 以 及

  • 规 划 及 发 展 香 港 湿 地 公 园 。
   

(3)

动 植 物 及 渔 业 监 管 及 技 术 服 务

宗 旨
透 过 执 行 有 关 法 例 来 监 管 动 物 的 福 利 和 控 制 动 植 物 的 病 害 ; 保 障 公 众 卫 生 ; 保 护 及 规 管 渔 业 ; 以 及 提 供 技 术 支 援 服 务 。

简 介
本 署 负 责 防 止 动 植 物 病 害 的 传 入 及 蔓 延 , 保 障 动 物 福 利 , 规 管 禽 畜 农 场 用 药 , 提 供 服 务 以 方 便 动 植 物 及 其 副 产 品 的 出 口 , 预 防 狂 犬 病 及 执 行 有 关 动 物 福 利 和 入 口 规 定 的 规 例 , 以 及 负 责 有 关 渔 业 保 护 及 海 鱼 养 殖 方 面 的 规 管 。 工 作 包 括 :

  • 防 止 及 控 制 狂 犬 病 及 其 他 可 传 染 人 类 的 动 物 疾 病

  • 提 供 检 疫 服 务 ;

  • 检 查 输 入 本 地 的 动 植 物 ;

  • 化 验 食 用 动 物 的 疾 病 及 体 内 的 化 学 物 残 余 ;

  • 巡 查 饲 养 食 用 动 物 的 农 场 ;

  • 巡 查 展 览 或 售 卖 动 物 的 店 铺 及 场 所 ;

  • 巡 查 海 鱼 养 殖 场 ;

  • 管 制 破 坏 性 捕 鱼 方 法 ; 以 及

  • 根 据 有 关 法 例 对 违 例 者 进 行 检 控 。

本 署 提 供 的 技 术 服 务 包 括 :

  • 就 影 响 渔 农 业 的 发 展 工 程 评 估 发 放 予 渔 农 业 者 的 特 惠 金 ;

  • 管 理 农 用 陂 头 ;

  • 签 发 禽 畜 农 场 牌 照 ;

  • 签 发 海 鱼 养 殖 场 牌 照 ;

  • 协 助 有 关 动 植 物 及 其 制 成 品 的 出 口 贸 易 顺 利 进 行 ;

  • 藉 管 制 除 害 剂 及 规 管 禽 畜 农 场 用 药 来 保 障 公 众 卫 生 ; 以 及

  • 监 管 储 蓄 互 助 社 及 合 作 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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