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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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捕捉、绝育、放回」试验计划

背景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负有法定责任去管理流浪狗,以防止狂犬病爆发、减少流浪狗造成的滋扰及保障公众健康及安全。

减少流浪狗数目的最有效方法是从源头解决问题。为此,渔护署持续透过公衆教育和宣传计划推广做个尽责任宠物主人的信息。除了劝喻市民切勿因一时冲动而购买宠物外,渔护署亦强调饲养宠物后需承诺照顾它们一生、妥善照料、适当管理和控制,及切勿遗弃它们。为减少被遗弃的幼犬数目,渔护署鼓励主人为其狗只绝育,并为从渔护署的伙伴动物福利机构所领养的狗只提供免费绝育服务。对于因市民举报而遭捕获的流浪狗,渔护署会致力帮助它们与主人团聚。没有主人的流浪狗如身体状况良好及性情温驯,渔护署会透过伙伴动物福利机构为狗只安排领养。只有无法被领养的动物才会以注射过量麻醉药进行人道处理。

近年,一些动物福利机构倡议「捕捉、绝育、放回」的概念。计划内,流浪狗会被捕捉、绝育、注射狂犬病疫苗,及放回原来栖息地。倡议者认为,本计划可让流浪狗数目逐渐减少而避免诉诸人道处理。此外,绝育后的狗只攻击性通常较小,狗只因互相打斗而引致的滋扰亦应相应减少。

为评估「捕捉、绝育、放回」计划对减少流浪狗数目及其相关投诉的成效,渔护署由2015年1月起协助两个动物福利机构于长洲及元朗大棠设立两个试验地点,推行为期三年的流浪狗「捕捉、绝育、放回」试验计划。两个动物福利机构作爲计划统筹者,须按照议定的运作程序执行计划。由于本计划的实施与现行法例某些条文不相容,计划统筹者以及在试验地点工作的照顾者已获豁免狂犬病条例(第421章)及猫狗条例(第167章)的相关条文。

结果

为监察计划进度及评估三年试验期内的成效,渔护署委托了独立顾问进行数据分析。在试验期结束后,顾问进行了评估,并于2018年5月将结果呈交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有关详情请参阅事务委员会的文件

未来路向

尽管早前的试验计划未能达到原定的成效指标,计划统筹者仍同意在未来几年继续监察试验地点内狗只及其数目的变化。考虑到计划成效可能因地点而异,渔护署已致函各动物福利机构,邀请他们就试验计划的新试点提出建议。渔护署已就日后的「捕捉、绝育、放回」计划更新运作程序,所有提交的建议均会就其合适性进行评估。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