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改善计划
目 的 在基金下设立农场改善计划(计划),透过直接向农民提供资助金购买小型农耕机器和工具,以协助他们采用现代化耕作工具及设施,从而提升其生产力和营运效率。由2023年2月28日起,计划分为个人申请及团体申请。
申 请 资 格(个人申请)
资 助 金 额 (个人申请) 有关资助会以发还款项形式发放,金额不多于有关的工具或物料费用的90%,即成功获批资助的申请者须至少承担有关费用的10%。每名合资格申请者连同其配偶就其拥有的一个生产单位,可申请用以购置农场设备或物料的资助上限为5万元。如该合资格申请者连同其配偶拥有多于一个生产单位,共可申请两笔资助,每笔上限为5万元,即其资助上限增加至10万元,资助可用于其所有生产单位。 就有关详情,请参阅《农场改善计划(个人申请)申请须知》及《农场改善计划(个人申请)申请表格》。
申请资格(团体申请) 合资格申请机构可透过申请资助,为合资格参与项目的农民(参与项目人士)购置基金就项目所拟备的核准清单上之农业设备或物料,以改善生产或推动可持续发展。就有关详情,请参阅《农场改善计划(团体申请)申请须知》及《农场改善计划(团体申请)申请表格》。
农 用 机 械 / 设 备 供 应 商 申 请 人 可 自 行 选 购 农 用 机 械 设 备 , 以 下 列 举 部 份 供 应 商 名 单 , 以 作 参 考 之 用 , 而 本 名 单 所 包 括 的 机 构 , 并 不 代 表 为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所 认 可 或 推 荐 的 供 应 商 。 农 用 机 械 供 应 商 / 维 修 商 如 需 要 修 改 资 料 或 愿 意 加 入 参 考 名 单 , 请 联 络 渔 农 自 然 护 理 署 植 物 保 护 组 , 电 话 : 2679 4354 / 2670 116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