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改善计划
目的 在基金下设立农场改善计划(计划),透过直接向农民提供资助金购买小型农耕机器和工具,以协助他们采用现代化耕作工具及设施,从而提升其生产力和营运效率。由2023年2月28日起,计划分为个人申请及团体申请。
申请资格(个人申请)
资助金额(个人申请) 有关资助会以发还款项形式发放,金额不多于有关的工具或物料费用的90%,即成功获批资助的申请者须至少承担有关费用的10%。每名合资格申请者连同其配偶就其拥有的一个生产单位,可申请用以购置农场设备或物料的资助上限为5万元。如该合资格申请者连同其配偶拥有多于一个生产单位,共可申请两笔资助,每笔上限为5万元,即其资助上限增加至10万元,资助可用于其所有生产单位。 就有关详情,请参阅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农场改善计划(个人申请)申请须知》及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农场改善计划(个人申请)申请表格》。
申请资格(团体申请) 合资格申请机构可透过申请资助,为合资格参与项目的农民(参与项目人士)购置基金就项目所拟备的核准清单上之农业设备或物料,以改善生产或推动可持续发展。就有关详情,请参阅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农场改善计划(团体申请)申请须知》及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农场改善计划(团体申请)申请表格》。
农用机械/设备供应商 申请人可自行选购农用机械设备,以下列举部份供应商名单,以作参考之用,而本名单所包括的机构,并不代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认可或推荐的供应商。 农用机械供应商/维修商如需要修改资料或愿意加入参考名单,请联络渔农自然护理署植物保护组,电话:2679 4354 / 2670 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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